何不让散户“垄断”新股资源
    2008-04-30    周俊生    来源:新京报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林日前表示,证监会正积极研究提高小额资金新股申购中签率的妥善方案。这是一个好消息,这说明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了目前新股发行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正在研究改进方法。

  从王林的讲话中可以看出,监管部门的改革有一个前提,即必须是“在现行发行方式的基本框架下”。这个框架就是机构与中小投资者分享新股资源,而仍由机构主导包括新股定价在内的一应发行事宜。显然,如果改革不触动这个基本框架,只是从原来由机构占有的大块利益中切割出一部分给中小投资者,那么可以预见,这种改革是不可能收到理想效果的,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的巨大矛盾也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起源于政策面开始积极扶持机构投资者之时。10年前,当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出现时,为了让这个新生事物能够在市场上站稳脚跟,管理部门将一些新股的额度切割给基金。随着所谓新股发行开始所谓的“市场化”,基金等机构更是垄断了新股的发行定价。这一模式在当时的市场中有其一定的可取之处,但现在已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一是基金已经成为市场中的主导力量,它不应该再依赖带有照顾性质的新股利差来赢取利润;二是实践已经证明,目前基金等机构已经坐大,其商业机构本性决定了它们必然要在新股上市时利用自身的优势迅速拉高股价,将风险转移到二级市场,加剧了市场风险程度。
  因此,要改革新股发行方式,就应该从旧有的制度安排中走出来,不再让机构参与到新股的博弈之中,让中小投资者“垄断”新股资源。在前一时期围绕着新股发行改革而出现的讨论中,有人提出可以像香港那样实行“一人X股”的模式,但这种模式只适合于像香港这样的现代化城市型地区,并不适合内地这样地域辽阔、经济发展程度差异明显、信息传播不畅通的市场。但是,我们不妨在这种制度上延伸一步,明确只有个人投资者的账户才有资格申购新股,让散户投资者“垄断”新股资源。当然,机构退出新股发行市场,就会使类似中石油这样的大盘股在发行上出现困难,但一方面大盘股的发行价格本身应该降低,另一方面在技术上也可以采取分段发行之类的办法,以减少在短时间里对资金的过度压力。
  将一级市场让给散户投资者,这会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无疑是有利于市场进步的。首先,新股发行定价不再由机构和发行公司串通合谋,可以寻找到更合理的发行定价,可促使上市公司的资金募集更为规范;其次,发行公司的新股筹码将高度分散,机构由于缺少新股筹码,将无法操纵其走势,有利于其上市后的股价平稳;再次,明确只有散户投资者才能申购新股,将推动更多的城乡居民进入资本市场,让他们从申购新股开始逐渐熟悉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引入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
  让散户投资者“垄断”新股资源,在道义上可取,在技术上可行,市场管理部门不应该再拘泥于原有模式,而是应该解放思想,创造出新的制度安排,让中小投资者真正能够从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得到好处,这才能真正激发资本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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