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有限支持企业上市
    2008-04-09    彭兴庭    来源:东方早报

    近日,珠海市决定,从今年开始,财政每年将安排“四位一体”融资模式风险准备金4000万元,逐步缓解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每年将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始上市培育工作。(4月8日《南方都市报》)

    众所周知,企业一旦上市,广泛的资金来源会使筹资数额急剧增长,给当地经济带来显著的带动效应。
    但问题在于,现在许多企业一碰上问题,就抱怨当地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正是因为地方政府的这种“支持”,使得一些企业为追逐政策租、特权租而奔走于全国各地,并最终使各方利益一并受损。就以对拟上市公司的财政支持来说吧,这不仅有可能影响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加剧地方财政收支困难,诱发设租、寻租等腐败行为,还会影响地方其他公共事业的发展。
    作为一个新生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主导已经完成了它过渡时期的使命。政府应该淡出“主导”地位,变主导为引导。政府对拟上市企业的支持只有“有限”,政策支持才能有效,才能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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