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有效性应有评估
    2008-04-02    周义兴    来源:新京报

    证监会日前召开证券监管系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会议。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打非工作将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始终对违法分子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做到常抓不懈。(《中国证券报》4月1日)。

    近来,监管机关对“带头大哥777”及杭萧钢构等相关非法证券活动的查处,让市场投资者看到了监管的进步。但在老鼠仓已成公开秘密的市场条件下,对基金经理唐健亲属违规买股行为的查处,却仅仅来自于知情人的举报。
    对于此类可通过交易记录等公开数据查获的非法交易,监管方只能依靠“无间道”式的解决手段,无疑令监管有效性评估机制的建立需求更加迫切。这种机制无论对监管工作评价本身,还是对提高市场公正程度,都是十分必要的。
    只有当投资者能够明确预期到,凡是市场违规行为,总会被发现并查处,他们才会相信这样的市场是公正的;而在一个弥漫着“跟庄”“中头彩”“内幕交易”阴影的市场中,即使信心存在,显然也是不健康、不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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