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蛋糕上,居民收入的比重在下降
    2008-03-04    作者:祝俊初    来源:中国青年报
    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月1日,《经济日报》发表该局副局长谢鸿光《聆听中国科学发展的足音》的分析文章总结道:这一年,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运行,社会事业实现了全面发展,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改革和发展的实惠。
    无疑,以专司统计职责的专家的、同时也是总揽全局的官员的眼光,谢副局长对公报的把脉独具权威。我认为,在分析这份公报时,看准问题比看足成就更重要——就此而言,在谢副局长指出的“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的风险尚未消除”、“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压力比较大”两大问题外,还有一个问题不可忽略。
    这个问题是:在做大的财富蛋糕的切分上,相较国家、企业的所得,居民收入“权重”降低。
    公报显示:2007年相对2006年,反映国家所得的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增长31.4%,反映企业所得的前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增长36.7%,反映居民所得的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9.5%、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2%。
    当然,这组数字不能简单进行直接比较。细看公报,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是扣除价格上涨因素的实际增幅,国家税收和企业利润(未注明是税前还是税后)增幅是名义增幅。不过,同时可见的同期价格涨幅表明,税收与利润增幅的“价格水分”挤干后,还是远超居民收入增幅。
    值得警惕的是,居民收入“权重”降低走势,在切分财富蛋糕中由来已久。恰好,上述统计项目中,除企业利润增幅外,对国家税收和居民收入增幅以及价格涨幅,公报中都给出了2003年~2007年走势图示,统观这些走势图,再补充进谢副局长所言“企业利润连续六年保持20%以上的增速”,可知这期间居民分享国民收入的“权重”一直在下降通道中。
    为什么应正视这个事实?以公共财政的性质,国家所得应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需要,不能有违民意多取多占;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须以市场主体在竞合(竞争与合作)中共赢为前提,利润增长与工资增长应保持协调,不能导向劳资对抗。然而现实中,国家超常增收已为公众广泛质疑,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也备受诟病,所以,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我认为,在居民与国家、企业之间,所得增长长期差距显著并呈“剪刀差”,已危及社会的利益和谐。居民收入“权重”再也不能下降,这不仅是切分财富蛋糕理应体现社会公平的要求,也是做大财富蛋糕需要促进经济效率的要求。因为公平若严重受损,效率将荡然无存。
    当然,正视居民收入“权重”持续降低的危局,不能停留在价值判断上,当务之急在于尽快拿出纠正偏差的可操作性方案——就此而言,对国是坐而论道的全国两会应不负众望,在推动重订收入分配规则以约束税收和政府收费、遏制资本对劳动的索取无度上,有实在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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