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北省天门市发生一起50多名城管人员打死该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的事件,让人触目惊心!实际上城管打人事件并非独此一件。老实说,尽管不少地方的城管对维持城市秩序做了不少事情,但老百姓对城管的印象仍然不佳,在老百姓的心中,城管直接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如此的野蛮执法对于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有多大可想而知! 设立城管原本是为了美化城市,造福市民,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为了广大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可在实践中,一些城管的执法却脱离了为老百姓服务的根本宗旨,只是为了某些部门的利益,谁罚得多了,谁就是英雄。如此荒唐的行径与我们设立城管的初衷和目标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的。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信息时代,也是一个高度文明的法制时代,可是目前城管队伍的执法水平与时代的要求、老百姓的期望差距有多大呢?老百姓在他们眼里,不是衣食父母,不是服务对象,只是管理甚至追堵打罚对象,而且是可以随便伤害的对象。近年来各地死人事件不断发生的事实表明,少数地方的城管人员根本没有法制观念,只相信暴力是维护权威的必要工具。 城管的执法水平每每让人诟病,以至人们提出:城管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无论城管是否应该取消,但在目前城管依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城管的执法水平。城市在发展,城管队伍的素质建设刻不容缓,对城管的立法规范更加重要。 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百姓有责,我们的执法机构更加有责。为了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一目标,必须尽快提高城管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执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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