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工资形成原理再谈增长机制
    2008-01-25    作者:宋桂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职工调薪可能参考CPI。"将来出台的<工资条例>,与工资增长不必然互为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月20日<东南快报>)

  起草中的<工资条例>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等问题,以立法形式解决劳动福利困境,意图虽好,效果堪忧。实际上,中国普通劳动者长期处于低工资状态是一个体制性问题。<工资条例>最多能缓释一些技术性块垒,对于结构性的积重难返似乎无力回天。
  按照市场逻辑,任何商品的价格应该是由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影响,劳动力价格也不例外。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人口红利的透支相当严重。在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的事实下,工资紧盯的不是发展线、而是生存线。大多数人身处于失业的恐惧里,劳资博弈失衡,人才不流动,工资当然也涨不起来。
  工资增长应该走市场路线,即工会与企业协会充分协商决定工资水平、工资关系和工资增长率,企业内部自主决定分配;公共部门(包括政府公务员)根据平衡比较原则依法调整工资;国家通过宏观调控保证工资与经济协调增长,调节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人们基本生活。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