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印花税可否适时调低
    2007-11-29    作者:杨涛    来源:东方早报
  11月28日,上证综指收市报4803.394点,跌1.19%,成交532.58亿元;深证成指收市报15359.159点,跌2.05%,成交241.34亿元。事实上,从上个月以来,股市行情在调整中一直不断下跌,跌幅已经超过2006年以来涨幅的20%。虽然现在说“熊市”为时太早,但股市至少有些“熊态”吧。眼下交易量不到最高时的五分之一,股民、券商、国税三方皆输。
  然而,今年5月30日由千分之一调整为千分之三的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却岿然不动,这就意味着,股民每交易一次股票,不论盈亏,政府财政就可有一笔收入。在股市疲软的状况下,如此之高的税率可能将抑制股民的交易行为,“熊态”或将更熊。
  有关部门当初提高印花税税率的目的,无非是想通过提高交易成本,给当时持续上涨的股市开个空调,降降温。事实上,这一调整也的确达到了目的,“5·30”以后,股市经历过一次长时间的调整。而今,当股市跌势加剧,许多股票已经回到合理估值范围之内时,作为抑制股市过快升温的工具之一的印花税,税率是否有必要再行调整呢?
  而且,即使现在的股市不是“熊市”,甚至明年可能还会面临着股市升温的问题,但管理部门已经探索和掌握了比印花税更为有效的宏观调控工具,管理层完全能通过市场调控的手段控制股市的风险。事实上,10月下旬以来的这一次大调整,比“5·30”管理层提高印花税税率引发的调整,力度更强,造成的跌幅更大。
  印花税是一种以征收公民财产的方式来调控股市的手段,与其他调控手段比较起来,它直接减少了股市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收益。因此,如果有其他调控手段,那么最好不要采取提高印花税的方式调控股市,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有这个自信。
  更为重要的是,“5·30”的印花税税率提高,事先没有经过公开听证,在缺少一些必要程序下突然宣布征收,股民财产一夜之间大幅缩水。因此,有关部门不妨在股市已经回调的情形下,抓住这个时机,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印花税税率下调,以期获得一个多赢的局面。
  笔者认为,在股市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政府相关部门应像考虑降低利息税一样认真研究印花税税率下调的问题,这不仅有利于股市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让股市中更多中小散户的财产性收入得以保值和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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