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通胀应遵循客观规律
    2007-08-15    作者:储著胜    来源:证券时报
  7月CPI同比又创新高,达到5.6%,通货膨胀势头更为明显。这次通胀直接原因在于,以猪肉、禽蛋、粮食等农副产品为代表的食品价格的全面大幅上涨。为了保持居民消费物价水平的稳定,有效抑制通胀便成为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政府部门抑制通胀的基本手段之一是通过行政管制来控制农副产品的价格。
  我国工农业产品之间比价长期不合理众所周知,有关资料表明,1996年以来,一些工业产品价格上涨幅度高达两倍有余,而农副产品价格却一直于低位徘徊,近年来才有所上扬且上扬幅度有限。工农业产品之间的“剪刀差”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不断扩大。这种“剪刀差”剪掉了农民的许多利益。如果考虑到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农民在进行农副产品生产时,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就更加严重。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去年以来猪肉、禽蛋、粮食等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完全是一种补涨行为,如果再考虑国际上粮食类产品价格普遍上扬等因素,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我国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幅度不是太大,恰恰相反,是太小。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如果只从抑制通胀角度出发,对农副产品价格进行严格控制,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是其负面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让农民承担了他们不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利于对农民应有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通过市场价格机制,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由此便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政府部门的行政管制应该怎样施行,才能既达到预期目标又可尽力避免各种负面影响?正确的回答应该是,必须遵循客观规律。
  如果不遵循客观规律会怎样?我们不妨以成品油为例。近年来,国际油价反复上涨,国内汽油出现短缺。面对这种局面,正常反应应该是扩大进口、减少出口,以平衡国内供求。可实际情况呢?今年1至7月,我国成品油进口同比减少1%,而出口同比却增长26.2%,和正常反应完全相反。何以至此呢?原因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成品油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结果导致相关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利益而纷纷增加出口;另外一些企业则因为产品价格倒挂而不得不通过减少甚至停止生产的方式来减少亏损。出口的增加和生产的减少,必然导致国内汽油供求缺口的进一步扩大。这就是行政管制违背客观经济规律,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灵活进行价格调整的必然结果。
  正是因为行政管制也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所以在抑制通货膨胀这项工作方面,政府部门不能简单地对居于上游的农副产品价格一控了之,而必须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加以治理。
  如果从遵循客观规律角度考虑问题,我们就必须承认,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将是一个缓慢的长期过程,因此,我国CPI的走高很可能并非乐观者所预言的那样,只是短期现象。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必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来面对目前已经出现、未来还有可能长期存在的通货膨胀局面。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应该一方面尽量控制CPI的上涨幅度,使通货膨胀能够保持在比较温和的状态;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抵消通货膨胀对国民财富的侵蚀作用,以保证社会民众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
  面对现实,有三种倾向需要予以反对:一种是无视物价明显上涨的事实,守着有些失真的CPI(当CPI上涨较多时又转向上涨幅度较小的核心CPI)数字而自我安慰;另一种是无视农副产品价格严重背离其内在价值的实际情况,简单、粗暴地进行价格控制;还有一种是利用农副产品涨价之际,纷纷搭“顺风车”,竞相抬价。
  在非常时期,行政管制常常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就很容易让人对其产生幻觉,以为这只“有形之手”无所不能。然而,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行政权力一旦运用不科学、有违客观规律,结果不仅会受到市场的抵制,而且还会遭到相应的惩罚。兰州拉面限价政策难以持续、该市物价部门形象受损,就是一个最新的例证。所以,政府部门一定要有自省能力。
  我国市场经济正在朝纵深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这个时候确实需要“有形之手”进行干预。但是,政府部门在伸出“有形之手”、进行行政调节和控制时,一定要事先想一下,自己是否在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非常重要。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事半功倍、取得积极的效果;否则,肯定会事与愿违、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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