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存管”催动银行业竞争是一件好事
    2007-08-09    作者:周俊生    来源:上海证券报
   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表,我国所有证券公司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实现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银行的第三方存管业务,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线工作。这项制度的推行,能够从源头上堵住前几年某些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恶性事件再度发生,也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随着8月底“大限”的临近,证券公司与银行加快了“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推进,有报道称,银行之间已经爆发了客户争夺大战。在这场争夺战中,不管是向来面南而坐的大银行,还是习惯于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小银行,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期望通过这次对客户资源的重新整合来争夺股市投资者这个“优质资源”,重新划分“势力范围”。一些大银行的行长级人物,都亲临证券公司与其签约,可见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为争夺股市投资者选择自己作为第三方存管行,不少银行都放下身段直接开进证券公司,一个证券营业厅里,往往是多家银行“同台比拼”,摆摊设点争夺客户。为了招揽客户,各大银行在人力物力的投入上像前几年推广信用卡一样不遗其力,在一些城市的地铁口、大型商场门前等热点区域,推销第三方存管的银行摊点甚至比推销信用卡的还要多。
  在这股因“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实施而引发的银行业之间的客户争夺战中,一些大银行虽然仍占有优势,但面对小银行的步步进逼,一时颇感紧张。他们指责小银行是在从事“恶意竞争”,甚至认为“有些手段已经到了令人难以接受的程度。”对于这样的说法,如果站到股市投资者的角度,就可发现并不能站得住脚。客户争夺战不仅不是坏事,实在是一件有利于投资者的好事。
  说它是好事,首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投资者已经从这场竞争中得到了实惠。近段时间,随着股市交易的火爆,新开户投资者不断增多,但在前一时期,要开一个户头却颇为麻烦,先要在证券公司排长队,又要跑银行排队。但现在有的证券公司在银行的配合下,可以让客户在证券公司里“一站式”完成全部开户手续,第三方存管账户的手续可由证券公司代劳。在一些银行开设的营业网点里,投资者也可现场办理开户手续,而且还可由银行代交开户费。很明显,如果没有因“第三方存管”而起的竞争,银行是不会这样放下身段主动为投资者服务的,这就是竞争带来的好处。
  一个行业内部只要展开充分的竞争,其受益方总是消费者,这是一个铁定的事实。银行业作为一个受到高度管制的行业,其业内竞争并未充分展开,尤其是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受国家政策的保护,带有一定色彩的官商作风,在一些服务项目上,尽管消费者意见一直很大,但它们凭着自己庞大的机构不为所动,消费者对此也无可奈何。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一些中小银行开始运用其灵活的经营策略“攻城掠地”,就像是在一艘远洋打渔船里放进了一群鲶鱼,使银行业内部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竞争“活跃因子”。目前围绕着“第三方存管”而展开的竞争,是银行业竞争的又一幕精彩大戏,对此,我们应该欢迎,而不是抵制。
  一些大银行指责小银行“恶意竞争”的理由,集中在一些小银行向证券公司承诺减收或不收托管费。据悉,作为对银行付出的系统建设、设备维护成本的补偿,证监会同意银行向证券公司收取0.25%的托管费。尽管银行认为收费并不高,但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这笔收费其实并不算低。比如工商银行表示,至今年7月底已经与近八成券商合推第三方存管,上限客户超过400万户,涉及金额达到1200亿元。按0.25%的收费标准计算,工行就可坐收3亿元托管费,而这笔开支最终是要由托管资金的主人,即股市投资者来消化的。因此,一些小银行如果少收甚至不收这笔托管费,对证券公司、对投资者无疑都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是,这是否一定是“恶意竞争”,显然是可以讨论的。
  银行向证券公司收取托管费,是一种企业行为,完全可以自由定价,由政府监管部门规定收费标准固然可以,但它只应当是限定银行不过高收费的一个依据,而不应当演变成限定银行不能降低收费、向服务对象让利的一个框框。一直以来,一些大银行巧立名目向消费者收取各种费用,已经多次成为人们抨击的一个社会现象,现在有银行能够主动放弃收费,打破了这种事实上存在的“价格同盟”,这是好事。它不仅可以减轻证券公司的业务成本,更重要的是,它撬动了银行业在收费问题上的“铁板一块”,有利于银行业竞争的充分展开,从长远来说,也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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