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东源县发生的讨薪民工遭群殴的“6·29事件”,目前仍然在继续延烧的过程当中,而且出现了一个很不祥的征兆:事件有可能从一个单纯的劳资矛盾,转化为广东与重庆之间的地域矛盾。
广东东源县称:“6·29事件”为一宗“群体恶性斗殴事件”,起因是作为工程发包方的“富源”公司和作为承建方的“邱天”公司,因洪灾损失补偿发生纠纷。重庆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则当即针锋相对地表示,如此定性过于“草率”,并声称将继续“向当地政府提出公正处理的要求”(见7月3日新华网)。
“6·29事件”至此似乎成了一个“罗生门”,但我怀疑,这可能正是事件的真正责任人——老板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因为如果按照广东方面的说法,这是一宗“群体恶性斗殴事件”的话,则这起事件就像两个流氓团伙打群架一样,没有什么是非可言了,责任自然追不到老板头上;而如果按照重庆方面的说法,则“6·29事件”又成了广东当地人欺负外来的重庆打工者的事件,责任仍然追不到老板的头上。
但我认为资方才是“6·29事件”的真正责任人。如果我们把这段时间媒体对“6·29事件”的密集报道仔细梳理一下,就不难发现这样一条脉络:首先是“邱天”拖欠了农民工的工资,然后又把拖欠的理由归结为“富源”不肯补偿自己在洪灾中的损失,并据此鼓动、组织农民工到“富源”的工地上强拆设备。而“富源”也没有通过报警等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自恃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径直动用了自己的“武装力量”来弹压,结果酿成流血事件。
在这一事件中,老板的权诈和毒辣,民工的不幸和无助都暴露无遗。“邱天”老板的权诈在于,他不仅恶意拖欠了农民工的工资,而且还利用了“自己也是重庆人”的条件,成功地把农民工的怒火引向了和他们并无直接合同关系的“富源”;农民工的不幸则在于,当他们发现自己身陷困境后,除了“同乡”这一资源之外,竟然没有别的正当资源可以为自己提供帮助:找工会吗?工会在哪里?找法院吗?无法承受诉讼的成本和冗长的程序!找政府吗?经验表明政府兴趣一般总是在GDP上……
无助和愤怒使得农民工们成了一股盲目的力量,也使他们轻易地变成了老板们解决彼此之间经济纠纷的工具,并使得事件具有了不同地方之间的人群冲突的色彩。
从全国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都是按照不同的省份和地域来组织和聚集的,他们和资方之间的冲突,稍不留神就会演化成地域冲突。放任这种趋势的发展是危险的,因为这不仅有可能遮蔽问题的真正本质,无法有效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而且还会使地方保护主义因具有了“民意”的支持而具有了“合法性”,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甚至会影响到国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
目前,广东和重庆的地方政府都已经高调介入了事件的查处,我们唯一的希望是,它们都能够严格按照法治的精神处理此事,而不要仅仅把维护“本地”人的权益作为处理事件的唯一准则。从更根本的意义上看,我们还应该建立起一整套对农民工来说是可信赖的、全国统一的、廉价高效的维权机制,使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凭借这套机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必过多地依赖同乡这种资源,这才是长治久安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