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红助国资有度进退
    2007-06-22    作者:周明    来源:中国证券报
  即将试行的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结束国企10余年不向国家分红的历史,其战略意义更在于,此举将有助于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
  所谓国企分红是“杀鸡取卵”,会“破坏企业治理结构”、“影响企业发展”等说法都站不住脚。
  比如,“杀鸡取卵”的说法没有考虑到,国企分红制度很可能采取“低起步”的方式,这种方式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将非常有限。另外,从已公布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情况来看,现金股利占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0%,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约为50%。此次试行的方案中,分红率可能会大大低于证券市场的平均分红水平,因此“影响企业发展”的说法显然是夸大其词。
  财政收入多少取决于经济“蛋糕”有多大,而做大经济“蛋糕”的基础则是企业能够盈利。因此,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目的仍是把企业做好。而国企分红,也将会“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
  其实,国企分红不仅不会破坏企业治理结构,或是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从更高层面看,这一制度将有助于国有资本真正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
  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的看,这一制度是为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规范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
  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就是要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矿产资源、高新技术研发)集中,从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
  通过分红可以助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首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后,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可以降低分红比例或免收红利,从而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其次,实施国有产权转让,使国有资本直接退出该行业企业;第三,以企业分红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为主形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可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倾斜。
  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三大体系的互通,也能够平滑国有资本退出时所产生的社会矛盾。比如,目前在缺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情况下,不少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在为当地国有资本退出“埋单”,支付国有资本退出的成本。
  如果考虑到国有资本退出以及对退休老职工的历史欠账,社会保障预算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国有企业退出支付成本。而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方面可以弥补国有企业退出的成本,从而使公共财政预算腾出手来;另一方面,国企向国家分红,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机制弥补社会保障预算。三大预算体系既是相对独立,也是互相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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