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现“买者自负”逻辑
    2007-06-22    作者:陆新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最近股市行情起伏,牵动近亿帐户所有者的敏感神经。偏偏楼市又升温,于是生出无限波澜。
  建设部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特别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否则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其中买者风险自负的口吻,人们极为熟悉。
  当然,房地产的市场格局大不一样。三年来,买入者基本上都是获利的,而且庆幸早入市者不知凡几。在房地产市场,倒是用“不买者自负”来形容更为准确。
  近期房地产市场的气氛,神似股市上证指数杀到4300点以上的情形。在全国各类城市各色物业一再价格上扬的情况下,政策调控随时可能到来。而和房地产市场大不一样的是,股市政策的目标受众是广大证券投资者,因此带来的影响和反应会相当激烈。
  至于房地产市场层出不穷的政策,则可以分作两类。一类直接针对大众买房者的,这类政策牵涉面广,也常常引来相当的社会反应。另外一类直接针对开发商和中介商,这类政策的打击目标对象数量少,而且由于这些商人在社会上形象不佳,即使政策对其造成压力,未必合理的政策也不会引来太大的反弹,有时候还能引来观众喝彩,所以形势紧张的时候,这类政策的出台就特别多见。
  2007年夏天,深圳楼市注定不能消停。一方面,地产类的投资遭遇12年以来的最大降幅,另外一方面,房价上涨汹涌,深圳今年以来房价几乎如脱缰之马。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作为均价过万的焦点城市,深圳也自然开始了相应部署。
  这个时候,地产业界中人需要有一点点风险意识,更要有“囤者自负”“炒者自负”的心理准备。例如汤臣一品,本身正是“囤者自负”的活生生例子。而至今有人为之大鸣不平,称之为正常的企业行为,自由市场有权利这样做云云。但是既然站在中国的土地上,笔者就建议辩护者多换个角度来考虑事情。
  以前外省人赞广东人做生意的时候有个美德,就是不把全部的钱赚掉,留下一些上游下游的利益给别人。只是,在房市如火如荼之际,相信从业人员已经很难克制自己的欲望,顾不上维持一个持续赚钱的行业环境了,这确实悲哀。
  事实上,最近各地的专项整治措施之中,直接针对“开发、拆迁、中介等企业违法用地、擅自改变规划、发布虚假广告、非法预售、囤积房源、吃差价、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行为将是查办的重点。更引人注目的是,以往调控时候较少涉及的中介行业,这一次成为了主要的指向目标。吃差价、假评估、阴阳合同等基本都与中介有关。因此,未来的整治风暴,即使未必能够遏制上升的房价,但是揪出几个破坏房地产格局的反面例子,还是很容易的。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不从根本上改变住房供给体制,就算是处理多少个汤臣一品,恐怕最后也难有好效果。某种意义上,相关部门,同样也面临一个“管制失当风险自负”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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