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民企缘何喜“出”望“外”
    2007-03-20    作者:东方愚    来源:广州日报
  现在的问题在于,民企主动向外资伸出橄榄枝,可能是不得已情形下的理性选择。有数据表明,从2002年到2006年,我国民企的平均利润率逐年下降;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贷款期限最长一年的限制让民企举步维艰。
  外资并购就像股市游戏。权重股拉升股指背后,可能是中小个股的惨跌;军工、工程机械等领域重头企业抵御外资并购成功的同时,可能是大批中小民企被吞噬的窘境,更何况如今许多民企翘首企盼、喜“出”望“外”——“出”即出让自己的股权,“外”即外资。
  不少人觉得徐工与凯雷于3月16日签订的一纸协议让人“扬眉吐气”——凯雷作出让步,控股45%,徐工获得控股权。同时随着外资并购新审查文件(商务部外资司司长李志群语)和2007年版《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的出炉,他们认为,种种迹象表明,我国针对外资并购的政策正在收紧,姿态愈加严厉。
  这种判断虽无大碍但瑕疵却不少。一是个案并不能代表全部。二是地方政府在外资并购上的态度,未必与中央政府或部委相吻合;三是引起争论的外资并购案件大都是大型国企在唱独角戏,中小民企的复杂生态往往被忽略。
  以浙江省为例。去年苏泊尔并购案发生时,浙江政府方面高度关注,省发改委早先曾在经济形势报告中对外资并购发出预警。然而在今年“两会”期间,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却表示,“外资并购属市场行为,浙江政府不会加以干预”。这种措辞上的微妙转变,让人很难不为广大中小民企的命运表示一丝担忧。
  所谓担忧,并不是指抱着民企的大腿,死活不建议它跟着外资走,而是说一些抱着投机或赎身意图的民企,急匆匆卖于外资,机会成本未免过于高昂。
  然而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民企主动向外资伸出橄榄枝,可能是不得已情形下的理性选择。有数据表明,从2002年到2006年,我国民企的平均利润率逐年下降,亏损企业连年攀升。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时,国企利润率上升,而民企往往不敢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利润率接连下降。融资方面,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信誉好的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一年,而一年时间很难建一家工厂、一套设备,于是我们看到,一边是不断有民企被扣上“非法集资”的罪名,一边是民营银行等金融工程建设步履艰难。
  所以现在出现了全民“喜出”的情形,企业在政府的鼓励下连摇带晃就要去开拓海外市场,或是把自己的股份义无反顾地拱手低价卖给外资,而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无疑扮演着推手的角色。比如浙江副省长金德水表示不干扰外资并购的同时,再次鼓励企业走出去;再如随着广东佛山政府日前发令“鼓励民企对接外资”,并对进入外企产业链、供应链的民企给予“专项支持”。
  鼓励走出去而不闻不问采取何种方式,不管控制权落谁手只要能与外资对接就加以推崇,其结果是,注重短期效益的中小民企乐此不疲于选择合资甚至卖身于外资,就像向酒商帝亚吉欧出售43%的四川全兴集团高管接受媒体采访时反问记者:“白酒是完全竞争行业,出口要征高税,到了国外价格高得惊人,而合资后能得到退税,你说哪头合算?”
  中小民企纷纷“喜出望外”不胜枚举。虽然不能片面认为民企被外资接管是利好或是灾难,但不可否认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外资并购放到产业结构调整或产业安全的层面上来,而仍然沿袭了一贯的财政倾销思路——英雄不问出处——引资至上、重组为王。
  这并不是说要高举限外的旗帜,事实上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限外的结果可能产生逆向激励作用,外资不但更加汹涌,并购方式也更加隐蔽(房地产市场的“限外令”便是明证)。虽然许多时候外资并购中小民企对垄断国企构成了抗衡,同时也给民众福利带来了些许改进。但长期来讲,一国真正的经济主体,仍应是民营力量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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