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
2006-10-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连续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管理。坚决防止“网吧”成为变相的电脑游戏经营场所。
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倡导文明上网,建设网上文明。联合工、青、妇等社会各界,大力推进网络文明活动,形成文明上网的道德规范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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