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资源配置扭曲 水价偏低南水北调毫无作用
    2006-11-13    摘自11月07日《第一财经日报》 彭友    来源:经济参考报
    多位专家11月6日在深圳表示,我国目前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资源价格与终端价格的比价很不合理,这将极大损害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2005年水利部对全国水资源费征收状况的普查,仅有北京市水资源费占综合水价比重超过20%,鲁、甘、晋、苏等省在10%至20%之间,其余省市比例均低于10%。
    以南水北调工程为例,从长江调水的成本远高于受水区开发当地水资源的成本,如果水资源费在水价中比重太低,甚至只体现工程价,讲究“实惠”的使用者势必继续掠夺式开发当地水源,而不用北调的江水。“扭曲的价格将导致扭曲的资源配置。”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河说。“完善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主要是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提高其征收标准。”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张卓元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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