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条大船,不幸的是这条大船一度偏离正确航道。幸运的是,市场化改革使我们看到这条大船向正确航道回归的希望。然而,或是因为理念原因,或是因为利益之故,掣肘市场化改革的各种声音和势力仍然存在。以“‘打老虎,拍苍蝇’、推行法治、简政放权、重启市场化改革”为核心的“习李新政”再次给人们带来希望,但也留下某些担忧:“打老虎,拍苍蝇”会不会导致权力过度集中?怎么保证集中的权力被用来推动市场化改革而不是其他?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之间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一言以蔽之,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到底应该怎样走?这是每一个希望民富国强的中国人都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新政”是在集权还是在放权
“打老虎,拍苍蝇”,绝大多数人是拍手称赞的,但也有少数不同的声音。不同声音主要表现在担心当前的反腐治标不治本,会加剧集权,反腐会阻碍经济增长等等。
担心是有理由的。因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所以才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问题是权力不会自动进入笼子,谁来把它关进笼子?到底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笼子?
用权力来制衡权力是通行的做法。但是,这个做法有个容易被人忽略的前提,就是大家都有维护和遵守社会基本规范的意愿。具体到当前中国来说,就是要拥护市场化、拥护法治。
目前有没有权力制衡呢?也有。但目前的权力制衡表现为:市场化和反市场化的角力,法治与反法治的角力。这两种完全反方向的力量当然可以相互制衡或者掣肘,但这种制衡的结果就是法治和市场化改革不能推进。这正是过去“政令不出中南海”,市场化改革裹足不前、法治不张,不幸丧失最有利改革窗口期的根本原因。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虽然振奋人心,但在实践中推行起来步履艰难的根本原因。如果“打老虎,拍苍蝇”清除的是这些阻挠市场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力量,又有什么不好呢?
市场化和法治不是一方面叫得震天响,一方面又在思想、政策主张和现实作为上与之南辕北辙。
市场是有前提条件的。基于个人清晰界定的权利是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
法治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资源又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平等共用,那样的话“公地悲剧”就会发生,人类将无法生存。以产权界定权利,人们在财产占有上虽然不能平等,但是人权可以平等;如果产权不清晰地界定给个人,那么就只能用等级制、限制择业迁徙自由等制度来避免“公地悲剧”发生,那么人权就不可能真正平等。人权不能平等,最终在财产占有上也不可能真正平等。
所以,只有在产权清晰界定给个人的市场经济中,才有可能真正推行法治。那些反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反对土地流转、反对把权利清晰界定给个人的人,本质上就是在反对市场化改革,也是在反对法治。
我们不否认反腐会导致集权,集权可以成为破坏自由、法治和人权的力量,所以我们也赞成分权,希望权力制衡权力,但是总要在主张法治、拥护市场经济的人手里进行分权吧。
我们承认,一些经济犯罪是计划经济转轨市场过程中不容易避免的原罪,所以我们主张反腐以追究权力寻租这种极恶之罪。我们也主张对权力索贿时而不得不行贿这类的原罪实施赦免,因为这是权力过度集中的恶果,不是公民主观故意。至于如何判断谁有极恶的原罪,有一个简单办法:致富或暴富了,却仍然在维护计划模式或计划与市场并存的双轨制,以便还能依靠计划权力到市场中去寻租的那些人,他们是不可以赦免的。
我们赞成用法律制度来约束权力,但不是有了法律就是法治,法治更重要的是司法和执法。现实是整个司法体制在“维稳模式”下多年,怎么突破这个桎梏?
那些担心权力集中危害社会的人们忽略了:人们之所以畏惧权力、依附权力,根本上是因为财产被权力掌控,把财产界定给个人,剥夺权力的财产基础才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根本。而且比约束权力更重要的,是减少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我们更应该看集中的权力被用来做什么。如果集中的权力是用于把财产分给老百姓,而不是把老百姓的财产集中到国家,在推动放松和取消形形色色的管制,那么这样的权力即使为害社会,也只会为害一时,而不会长久。反之,如果我们教条地、简单化地反对权力适当集中,反对建立任何权威,那么市场化改革就会流为一句空话,法治社会最终也会无法建成。当前中国需要强调的恰恰不是分权,而是需要适当的集权,建立权威。
我们应该看到的是,“新政”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简政放权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简政放权绝不只是经济改革,也是治本腐败——“新政”是在对腐败标本同治。在这个意义上,“新政”不是在集权,而是在放权——集该集中的权力,放该放的权利。
至于反腐会阻碍经济增长的说法,完全是不懂经济学的人的胡说。增长的唯一源泉是生产,而反腐遏制的是“三公消费”。如果公款吃喝可以拉动经济增长,那么发展经济就太容易了,人们只管胡吃海喝,经济就发展了,人民就富裕了。不说国,我们说家,有哪一个家庭是靠胡吃海喝富裕了的?“三公消费”被遏制,只会减轻社会负担,有利于经济增长。
经济足够自由,其他都不是问题
市场化首先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前提。市场经济、也只有市场经济才可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今天发达国家无一不是市场经济。市场化三十年,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25元,成为中等收入国家。这些都是活生生的证明。
大概没有人反对市场化。但什么才是市场化,很多人就犯糊涂或者装糊涂了。
我们要进行市场化改革,首要的是界定并保障产权。准确地说,就是要把产权清晰地界定给个人,承认并保护私有财产,牢固树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和法律地位。在当前来说,就是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土地确权和上市流转。
联产承包制只是把产权适当向农民个人做了界定,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就立即解决。交通银行宣布民营化改革方案,股价立即上涨30%。在A股市场,哪个国有企业宣布民营化改革,哪个企业股票就大涨。这并非炒作,更主要的是市场预期民营化后其效率会提高,相应市场价值会增加。如果能把庞大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给个人,老百姓的财富也会在一夜之间增加。
没人宣称不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但对于放松管制、国企民营化这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唯一道路,有人就看不见或者假装看不见了。他们看不见或者假装看不见,里根、撒切尔夫人是靠放松管制、国企私有化来让美国、英国经济走出滞涨的;他们看不见或者假装看不见,皮诺切特是靠放松管制、国企私有化来重振智利经济的;他们看不见或者假装看不见,邓小平是靠放松管制、国有企业和土地改革来实现中国经济三十年持续高速增长的。
然而,市场问题绝不仅限于经济方面,市场问题也与人权、法治、道德和伦理相关联,市场就是一切。
有人说人权、人权、人权,可是我要说,没有市场化就不会有人权;没有财产权利,一切权利都是没有保障的。有人说自由、自由、自由,可是我要说,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一切自由。有了个人财产,有了经济自由,其他的自由迟早都会来。有人说法治、法治、法治,可是我要说,基于个人清晰界定的权利乃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又主张法治,又反对私有产权,这是自相矛盾的事情。有人说公平、公平、公平,可是我要说,一个人做出多少贡献便获得多少报酬,这才是公平。在这个意义上,市场不仅最有效率,也最公平。我们见到的种种社会不公平,都不是市场的错,而是破坏市场的错。
不是有交易就是市场经济,为交易而生产才是市场经济。为交易而生产,社会分工和专业化从而深化,生产效率得以提高,经济也从规模报酬不变变成规模报酬递增。在这样的经济中,再也不是如小农经济那样你赚得多,我便赚得少,而是你赚得越多,为社会做的贡献越大,其他人赚得也越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不再仇富,所有人平等、友善、互爱。交易的基础是自愿,不给他人带来好处,交易怎么可能发生?市场经济是平等、友善、互爱的经济。
市场经济不需要管制,只需要私有产权、法治和舆论自由。
中国问题产品很多,根源在于造假者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造假比不造假更能获利。但这不是管制能够解决的。如果说投了资、下了注的制造商都不珍惜企业声誉出售问题产品,又怎么能够指望一点注都没有下的管制者会动真格地为消费者着想呢?与其搞形形色色的监督管制,不如集中力量把法治搞好。出了问题,受害人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让法律罚他个倾家荡产,便没有人敢不讲诚信。反之,九龙治水,最终是大家都不治水。事实是管制最多的行业,问题反而最多。
问题产品多还与产权缺乏保障有关系。“无恒产者无恒心”。产权不稳定,人们就不会做长远考虑。如果土地产权归属个人,并且永久归个人,那么中国也可以建造能住几百年的房子。
环境污染也是产权缺乏保障和法治不张的恶果。如果土地私人所有,那么厂商便不能不顾及其行为对土地的污染,因为这会使他的土地贬值。如果土地私人所有,你污染了我的土地,我便会奋起抗争,但如果是大家的土地,那么就没人有积极性保护土地免于被污染。如果法律能够得到严格执行,污染者会受到应有惩罚,那么便没人敢制造污染。
没有舆论自由,信息不能得到有效传播,既无法有效约束权力,也不能对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进行有效惩罚。舆论自由可能传播错误信息,但也是最有效纠正错误信息的机制。
私有产权有保障、司法独立公正、舆论自由开放,经济就是自由的。经济自由不仅是政治自由,而且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必要条件。而私有产权有保障又是一切之一切的基础。
中国这条大船,航向比速度重要得多
我们的目标是要建设自由、民主、富强的国家,但目标不等于实现的过程。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先后次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过程中,也同样如此。
权利界定、市场化和法治要先行,然后是基层民主,最后才可以有普遍的选票。
不要误会,我没有否定民主政治的意思。可是,好些支持民主的人的确并不知道什么是民主,以为民主就是投票。其实,不是那样的。民主要在“保障产权,维护个人权利;推行法治,约束政府;约束货币发行,平衡预算,避免免费午餐”这些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来实行,而不能反过来用民主投票来决定这些基本原则。
规则必须先行,规则的先行必须有人有胆量、能力和权力去做。比如,宪法修正案总得有人敢而且能够主持起草吧。中产阶级也必须首先壮大起来。
民主也可能成为破坏基本原则的手段。我们以为民主可以消除腐败,殊不知,民主只是改变腐败形式,并不消除腐败本身。所谓腐败,就是利用手中公权力获取超过自身实际贡献之外的报酬。我们是官员掌握不受约束的公权力,老百姓贿赂官员;西方是选民拥有不受约束的选举权,官员贿赂选民。靠货币超发、赤字财政维系不可持续的高福利以换取竞选成功或连任,不是腐败又是什么?很大程度上,西方国家所面临问题正是民主之病。西方国家正是在民主下背离了自由市场经济,背离了美国开国元勋们为之奋斗的社会理想。
并非不要福利,而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才是人类最大的福利。也不是不要社会救助,而是人人自食其力的社会才是好社会,社会救助不应该衍生出吃免费午餐、养懒汉的后果。我们提倡通过适当税赋和财政转移支付来扶持竞争能力不足的市场参与者,我们也提倡通过宗教、慈善等第三方力量来救济老弱病残,但我们反对政府包揽全部分配权力。
在人类历史上,民主选举不过是历史长河的一瞬间。在1776年以前,人类对民主是心存芥蒂的。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及其后的一系列权利法案得到签署,民主才逐渐被人们接受。在英国,19世纪末普通民众才拥有投票权。故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并非是民主的结果;恰恰相反,民主与经济发展都是权利界定的结果。当今世界,有不少国家政治民主,但是腐败盛行,经济乏善可陈,人民生活无法改善,最典型的如印度。
当然,西方民主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并不证明专制就优于民主。企图以“民主是有条件的”来极力拖延民主进程,也是极端错误的。民主之路,大势所趋,我们应该从速研究一个在实质上可以保障个人权利的《宪法》。要维护社会整体,我们必须从维护个人利益做起。不维护个人,社会整体就不能被维护。牺牲小我,大我往往也会因此而牺牲。
中国应该敞开胸怀学习人类一切先进文化,但是中国又要走自己的路。除了老百姓要理性,知道什么才是自己真正利益所在,不为民粹主义所绑架,也需要有理想、有担当的领导人。
有人指责,“习李新政”一边宣称推进改革开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一边又在压制民主人士。对这个现象的合理解释应该是体制的惯性使然,甚至不能排除某些反法治、反市场化改革的力量在故意制造事端,以搅局反腐和改革,抹黑“新政”。可是,我们也要懂得,虽然目标是要建设自由、民主、富强的国家,但是民主应该有步骤、分阶段一步一步来实现,不能急,也急不得。而且并非宣扬理想、崇高的事物就不需要付出代价。如果只是因为我们的目标崇高、伟大,就要不计代价地去实现,那么经济社会就会缺少稳定性。当然,也不能让人们因此而付出太大代价,否则社会就无法进步。如果只是限于言论,而不付诸具体行动,那么就不应该被压制。
中国这条大船,走得快一点或是慢一点都没关系,但是需要航行在正确方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