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改革既已重启,如何迈出第一步,世界瞩目。
过去的2013年风云变幻,大开大合。在最高领导层完成新老交替的背景下,“改革”与“预期”成为两大关键词。十多年来,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步履维艰。新领导集体上任之初,争论依旧难息。几乎整整一年,公众忐忑难安而又心怀期待。到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全文公布,普遍的评价是“超乎预期”。至此,全面深化改革已成社会基本共识,改革新征程已有顶层设计。
“改革”和“预期”的主题延至2014年,已经变成全面改革的承诺。能否在开局之年兑现此承诺,在难度较高的重大改革上有所突破,公众期待甚殷。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在大的概念上共识已成,然而,具体到改革的各个领域、层次、板块,具体到改革的策略与方法,则在许多情境下争议犹存,凝聚共识将是动态过程。这并非纯粹的认知之争,也涉及坚硬的既得利益。倒退已无可能,但如何前进则很可能争议再起,改革全面突破并不容易。此时,应继续解放思想、保持热议改革的舆论空气,即使在个别争议较大、复杂度较高的改革问题上,具体主事官员也应避免以“权威身份”出偏颇之言,挫伤民意。当然,更重要的是各级主事者均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改革,特别是尽快启动一些共识已成、难度较高的重大改革,让公众看到改革进展。《决定》已经形成,必须趁热打铁,关键时刻的犹豫会造成长久的延宕,错失宝贵的改革良机。
20年前,十四届三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4年1月1日迅即推出了两项改革——人民币汇率并轨和分税制。随后,金融机构和宏观调控重大改革措施也陆续推出。正是这些改革,坚定了外界对中国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信心。十年之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再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也曾令公众欢欣鼓舞。但令人遗憾的是,其中不少突破性理念至今未能落实。前例在前,全社会深知,徒有顶层设计不足以自行,贯彻实施才是关键,尤其是开局之年。
当前的新一轮改革涉及面极广,趋势难挡。《决定》之后,一些领域的具体改革政策已经出台,比如2013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启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2013年12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3年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存款利率市场化再跨一步;2013年12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试点推向全国范围等。改革信号明确,可视作未来大规模行动的前奏。
不过,鉴于既往改革路阻且长,当前坚冰难破,业界在改革起始之年既有急切期待,也有明显担忧,决策层的改革执行力正面临考验。
近期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改革日程做出了分门别类的策略性安排。据此,我们认为,始于2014年年初,经济领域最大的改革看点,应在财税、金融和地方国企领域产生,进一步对外开放也须再现成果;而在政治领域,最重要的应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其中包括通过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等等。
这些都属于方向明、见效快,完全可以由地方和部门操作的改革,能否取得明显进展,应成为对相关主管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尺。
按目前部署,2014年间,需要中央决策的全局性改革将有方案出台在前,并“适时推进”,我们以为这里的“适时”宜早不宜迟。其中,难度最大,因而标志意义重大的经济改革,就是土地制度改革以及针对中央级特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包括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划拨国资充实社保以及放开民营准入的反垄断改革。而在政治与法治层面,3月间的全国“两会”当有新期待,《决定》第九章有关宪法与法治的论述需要一一落在实处,而年内是否能有“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之试点安排出台,最为值得关注。
这些改革能否尽早起步,关系未来七年的改革时间表能否实现,也关系民众的改革信心和热情能否维系。
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在《决定》中已经明确,执行时仍会相对地有易有难。不过,中国在改革深水区徘徊,已经耗去了太多的时间和机会,这一回大力重启,已经不太可能先易后难,甚至择易避难。一些重大而困难的关键性改革如继续拖延,则既得利益会更多更硬,其自我保护的能力会越来越强,未来改革就可能根本无法推进。
新一年是中国传统的马年,中国改革须策马扬鞭,不停步、不降温、不打折扣,以万马奔腾之势冲破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