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研究》,阎庆民 李建华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1、从金融体制来看,无论从体制内在弊端还是金融发展的外在需求而言,影子银行体系在中国的发展都具有必然性
第一,从金融体制自身来看,一方面,要保持经济快速增长,需要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积极的金融创新工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是商业银行信贷的有益补充,需要鼓励。另一方面,中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程度在渐进式提高,为保证货币稳定、金融稳定,金融监管政策需要依据中国国情实时控制信贷总量、货币供应量和体制内的资金价格,不选择一步完全放开。由此,金融监管既要鼓励各类影子银行业务保增长,又要严格控制正规信贷体系以保持金融稳定。受约束的商业银行体系之外必然会滋生影子银行体系。可见,影子银行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没有“原罪”,是内生于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之中的。
第二,从金融发展角度来看,中国的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依然很高,获利成本低。与此同时,由于制度约束原因和内在成因,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营业务发展相对缓慢,或者说,有些机构根本没有发挥其本应发挥的功能。随着中国的金融体系开始脱媒,进入资产管理时代,该行业的利润空间非常大。在分业经营法律制度框架不明晰的情况下,非银行金融机构被默许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并进军资产管理行业。由于没有异质的主营业务支撑,资产管理行业的资产出现同质化。在股权交易深度、广度不够,市场非常不发达的情况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吸收的从银行脱媒的资金,几乎都直接或间接进入了债务市场中的信贷市场,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2、从需求和供给角度分析,影子银行的出现同时满足了需求方和供给方的利益诉求
第一,从需求角度看,我国影子银行的出现主要是商业银行受到存款利率管制,投资者追求具有较高收益率的投资产品导致的。表2—6列出了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目前的进展,当前采取的是逐步放开波动区间的方式。对存款的规定是上限不能超过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但是,由于我国的存款基准利率是远远低于市场均衡利率的,因此,上调浮动区间只会导致一浮到顶,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针对客户投资于高收益产品的需求,各银行开发了大量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的存款,其收益率没有上限。因此,近年来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的存款项目更受投资者的青睐。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就成了影子银行在融资端的选择之一。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动力与理财产品的出现也是类似的,从而也成了影子银行在融资端的重要选择。
第二,从供给角度看,我国影子银行的出现主要是来自中央银行的信贷规模管制和银监会的贷存比考核与资本充足率要求。虽然当前我国在贷款方面也有一定的管制表,但是,这种管制已经基本上不产生实际效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在2003年后一直较为分散,贷款利率下调的比例并不高,在2013年第一季度,仅有114%的贷款利率下调。而如果管制是发挥实际作用的,则会有大量贷款均出现利率下调。从这个角度看,我国贷款利率的管制对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影响并不大
对于当前商业银行贷款行为影响较大的是各种数量型管制,例如信贷规模管制、贷存比考核和资本充足率要求。这意味着,为了规避上述数量型管制,银行需要将正常的贷款转化为不受管制的品种。例如,商业银行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于长期的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等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通过这些非金融机构的通道业务进行贷款发放,这些贷款可以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消费者的日常消费等。由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与上述金融产品的期限不同,就产生了期限错配。同时,商业银行和上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和隐性担保完成了一定意义上的信用风险转移。这一业务链条就成了我国目前主流的广义影子银行业务。当然,为了规避监管,这个业务链条会不断地发生变化,比如,理财产品可以直接购买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再通过后者购买信托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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