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互联网金融手册》,谢平 邹传伟 刘海二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互联网众筹模式的风险在于:
(一)项目管理者
第一,对项目管理者来说,众筹融资最大的问题就是信息披露。在销售他们的产品前,项目管理者可以对其早期资金来源(比如,朋友、家人和天使出资者)透露创新信息,但对一般公众保密。在众筹融资平台上,生产者需要披露他们的创新,而这可能招致市场模仿,尤其是在筹集资金、运作产品期间。此外,如果将太多的信息披露给竞争对手,在与潜在供应商议价时可能会受负到面影响。
第二,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往往会带来额外的公司价值。众筹融资的出资者一般并非专业出资者,投资水平也较低,给项目管理者带来的其他价值较少,而且出资者也不太可能为此付出过多的努力。
第三,管理出资者的成本。与天使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不同,众筹融资一般资金数额较小,为获得预期的资本金额(项目运作需要的资金),必须有更多的出资者参与。随着出资者数量的增加,对出资者进行管理的成本可能也会显著增加。
(二)出资者
1、生产者筹集能力有限
出资者在众筹融资平台上选择了目前相对看好的项目,但项目管理者可能缺乏兑现承诺的能力,不一定能筹到足够资金以启动项目。
2、故意欺诈
出资者如果过于乐观,不仅可能将资本投向坏项目,而且可能面临明目张胆的欺诈。比如,项目管理者使用虚假信息,制作看起来非常真实的欺诈筹款页面。尽管众筹融资平台尝试用过滤器来控制这种情况,但职业罪犯设计的“项目”仍可能会成为平台上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目标”。此外,由于投资金额较小,个人层面的尽职调查激励更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欺诈风险。
3、项目失败风险
早期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失败风险。尽量出资者能够把风险纳入其投资决策,但随着项目进展,信息不对称(即创作者比资金提供者有更多的信息)程度可能显著上升。开始被认为是好的项目,可能随着市场变化而变成回报差、无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必然加大出资者亏损的风险。
4、市场设计
市场设计决定市场效果。目前,众筹融资主要有四大类市场设计——声誉信号、规则与监管、群体尽职调查和阈值机制,以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投资风险。
如何对众筹融资进行规范与监管?
众筹融资平台为了最大化交易规模,不断根据用户行为修改它们的规则。例如,2013年,Kickstarter增加了人力资源和系统资源的投入,以监测欺诈风险。Kickstarter管理层认为,这样做的好处是降低出资者风险、保护出资者利益,鼓励更多的出资者参与众筹融资,但会提高众筹融资平台的监督成本。不过,Kickstarter提出,最终仍然主要依靠资金提供者自己对生产者能力进行尽职调查,要在生产者最小化信息披露、出资者最大化信息披露以及平台行政负担之间谋求平衡。
另外,美国的《JOBS法案》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立众筹融资行业规则。出台这些规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出资者,但出资者可能在这些法规表述中面临许多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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