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即快播公司、百度公司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江苏扬州“动漫屋”网站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浙江杭州“爆米花”网站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湖南长沙好乐迪音乐娱乐广场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安徽滕某某等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上海朱某某等销售盗版教材案,江苏南京“6·04”销售侵权盗版光盘案,山东济南李某某等印刷发行盗版图书系列案和天津冯某某等印刷发行盗版图书案。
据介绍,2013年各级版权执法相关部门侦查破获了一批侵权盗版重大案件,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大案要案继续增多,行政处罚和刑事判决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各地依法开展版权执法工作的效能进一步提高。为集中展示版权执法相关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工作成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版权局选取江苏、浙江、湖南、山东、安徽、上海、天津等7个省市的版权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案件各5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为网络影视、网络动漫、网络音乐、KTV歌曲和软件领域侵权盗版案件;刑事案件分别为网络游戏、教材、音像制品、图书领域侵权盗版案件,涵盖了侵犯著作权案件的不同类型。
据悉,目前国家版权局正在开展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的推荐奖励工作,上述案件已经纳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