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历史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全会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全会提出了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等一系列关于更好推动城镇化的要求,这必将从多个方面推进城镇化从之前的速度型走向质量型。
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推进人口城镇化这一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之前的城镇化表现出来的是半城镇化,也就是进入城市的2亿多农民工,尽管工作、生活在城市,但大部分没有享受应有的包括医疗、养老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使得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较大差距,以致2012年中国户籍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52.57%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三中全会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放在突出位置,在接下来出台的具体改革政策中,这必然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解之前存在的半城镇化局面,推动农民工市民化。
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将有利于构筑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在之前的城镇化过程中,政府有形的手动得过勤,导致政府干了很多市场该干的事情,国内出现了一系列的“空城”和“鬼城”,地方政府的各种隐性债务也被推高了。三中全会重点强调,要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将市场化的作用从之前的基础性拔高到决定性,这必然会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松管制。对应在城镇化领域,这会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之前政府主导的各种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中来,而政府更多的是利用规划、政策等手段来引导城镇化走质量型道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性。另外,市场化作为决定性作用地位的确立,必定有利于产业的发展和繁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都将为城镇化提供最关键的产业支撑。
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这些原则会推动农民收入提升,最终实现城镇化从最大的内需潜力变成真正的内需。城镇化是内需的最大潜力,但要想将潜力变成真正的内需,需要有收入作为支撑的消费者,而当前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影响到内需的扩大。目前存在的农民与市民的收入差,主要是劳动生产率差距导致的工资收入差和财产性收入差共同造成的。通过三中全会提出这些原则,推动城镇化中对应的土地制度等改革,可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也会推动农民从农业领域进入城市的工业或服务业领域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工资性收入。有了更多高收入的群体,城镇化必定会成为中国经济最大的内需。
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必定推动围绕城镇化的财税体制改革,构筑更有利于城镇化走质量型路径的财税体制。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会减少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财力平衡的压力,通过财税制度改革为地方城市政府建立可持续的税收来源,也可以避免其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改变之前土地城镇化远高过人口城镇化的局面。财税制度改革也可以激励地方政府将城市打造得更宜居,吸引更多人来居住,从而提高自身的税源。营改增这种税收制度改革,会推动服务业发展,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城市的能耗,一方面可以为城市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
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必定有利于推动城镇化走节能、环保、生态、集约、绿色、低碳的道路。中国城市存在城市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资源使用成本过低,生态保护不严等。为此,三中全会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必定会有利于扭转之前城镇化过程出现的各种城市病、粗放病。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得到全面落实,必定会更好地推动中国城镇化走质量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