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经济全球化的深度推进,互联网的踊跃发展,让人们看到了实现马歇尔·麦克卢汉的地球村愿景,似乎已经变得触手可及。这才有了“世界是平的”的形象描绘,创业家、经济学家、专栏作家们尤其推崇信息技术在其中起到的关键作用。
9·11从政治层面击碎了地球村愿景,人们特别是欧美国家的人们开始意识到先前远远低估了现实威胁。与之同时,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同质化,也开始激起社会和文化层面的反弹。再后来,美国金融危机、欧债危机、资源和环境危机则重创了经济发展模式。
信息技术带来了技术和社会进步,也因此撕裂了既有的伦理规范。严格意义上讲,学界很早就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反思,但思路并未获得公众接纳。很多人甚至将这类反思一概斥为落伍者因为无法适应新时代所发出的的哀鸣。2006年,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一个公开场合曾指出,“我们为互联网推动平等主义发展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对未编辑故事的分散介入。在这种媒介环境中,知识分子失去了制造焦点的能量”。这可给哈贝马斯带来了大麻烦,很多人因此指责他恶意抹黑互联网、网民(公众参与和公众智慧)。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地球村愿景在其他方面冲到冲击,才使得更多学科领域的学者,以及公众真正接纳了上述反思思路。很多人开始认真思考,以计算机、互联网特别是当下最为热门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究竟会在多大程度上冲击和重组人类几千年来形成的伦理秩序,能否推动发育出一整套新的道德哲学?
科学出版社近日引进了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技术政策和管理学院哲学系道德哲学教授尤瑞恩·范登·霍文和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应用哲学与公共伦理学中心教授级研究员约翰·维克特主编的《信息技术与道德哲学》一书。这本书汇集了美国、澳大利亚、英国、荷兰、挪威等国全球一流高校的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学科一批著名学者撰写的18篇文章,编为18章,就信息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包括信息隐私、数字鸿沟、平等机会、电子商务的信任、电子民主、产权和隐私等重要问题,开展了多维度的深入研讨。
信息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近年来最引人瞩目的就是版权和隐私问题。书中指出,数字化和互联网,一方面会让音乐、文字、电影等作品的版权拥有者因为作品得以更广泛复制、传播而获得更多溢价,另一方面必然使未经许可的复制行为泛滥,还使得分销和获取的成本大大降低,最后接近于免费。版权拥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对侵权行为采取有力措施。
移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则让数据保护、隐私保护问题获得了广泛关注。基于传统的道德哲学,人们有理由担心,第一,海量信息不受约束的泛滥传播会让自己受到伤害,这就是信息专家所称的“互联网存在永恒记忆”、人们无法删除不想保留和公开的隐私信息;第二,企业和政府收集信息并从中获取效益,但反过来却要求使用信息的公民为之付费,或者限制公民使用哪怕自己的数据信息,归结起来,这就叫做“信息的不平等”和“信息不公平”;第三,海量信息会让人们不可避免接收到范围更广、时间更久、程度更为激烈的道德评价,特别是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成为了公众人物的人,需要按照网民的期待来生活,强化内在自我和外在自我的分裂。
《信息技术与道德哲学》书中还特意提到了,技术进步带来了一种反噬自身的结果。而今,互联网使得公众对科学界提出更多的“政治正确”、社会禁忌,这使得许多理论和实证研究无法继续深入开展,一些前沿实验如果“走漏风声”也将陷入舆论讨伐的困境。
《信息技术与道德哲学》一书的核心观点在于,伴随着技术革命,社会影响增大,伦理问题也会相应暴增——依据复杂技术的特点成套出现。归根结底,这是因为传统的道德责任概念体系,在计算机、互联网时代发生了松动,更多、更复杂的道德代理关系使得道德责任很容易发生脱离。举例来说,联网计算机为平台的交易系统,一旦出现重大故障导致了客户的财产损失,客户追偿就将面临更多困难,交易商、交易系统开发企业和维护企业甚至会把责任推给系统本身。计算机(系统)本身能承担道德责任吗?如果不能,非人为故障造成的损失等责任又该由谁承担呢?而今整个社会和经济体系依存于趋于智能化、自动处理化的信息设备及网络,系统风险事实上无法找到确切的责任者(直接相关的人、企业和政府承担不起这种责任)。
这就使得研究这样的新型伦理问题,并寻求科学界、哲学界伦理学界、社会各界达成共识以制定恰当的新型伦理政策变得十分困难,人们必须付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