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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东尼·巴格·莱文
杰德·艾默生 出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当今世界所呈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的来自环境、教育、资源等诸多社会问题,早已不是光靠政府、慈善人士所能解决的。2011年,国内慈善界尝试与商业界结合起来,更高效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但是随着“郭美美炫富事件”引出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与红十字会间的复杂关系,以及之后的15亿中非希望工程项目等问题,让国人对于公益慈善与商业的结合变得格外敏感、高度质疑以至竭力排斥。而在同一时期,“社会影响力投资”则正在欧美许多国家逐渐兴起。这种备受众人关注的全新投资模式,正试图以金融投资与公益慈善紧密联合的方式来高效解决社会问题。
正如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前首席执行官伊丽莎白·
利特菲尔德所言,社会影响力投资或许是我们为了消除贫困的需要而改变的游戏规则。基于社会责任投资、小额信贷等诸多方面的力量,社会影响力投资显示出,我们能够解决很多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同时,还可以获得极具吸引力的财务回报。杜克大学教授、资深基金会研究权威、《基金会:美国的秘密》作者乔尔·L.
·L.弗雷施曼(Joel L.Fleishman)因此预言,公益创投和社会企业将逐渐主导21世纪的慈善事业。
《社会影响力投资》的作者之一安东尼·巴格—莱文策划、创建并领导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投资基金,并与2007年提出了社会影响力投资这一术语。社会影响力投资,是英文impact
investment(或impact
investing)的直译,也有人将之译为效应投资或社会效应投资。因为理念太新,至今尚无被各方所公认的定义。所谓社会影响力投资,从普遍意义上来说,最主要目的在于创造有利于社会环境的正面效应,并高效解决社会问题,但也不排除传统意义上的财务回报收益。衡量其收益不仅仅有传统财务上的投资回报率,还应包含该投资所带来的可测量的社会正效应,即社会影响力。
从本质上说,影响力投资可以视为一种投资模式的创新:或是将公益元素整合到投资产品,又或是将投资理念引入到公益项目。这样“混搭”的结果,就催生出一些既有利社会、又创造财富的投资模式。举例来说,如果我们的目标是提高边远地区农民生计,那么,捐钱、捐物是传统的公益模式;拿钱和当地农民办一个手工艺品作坊,独立营收,是公益的社会企业模式;发起小额信贷资金资助农户创业、或入股不同类型的农民作坊,就是社会影响力投资模式。从公益模式到社会企业模式,再到社会影响力投资模式,同样的资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逐步放大的,这就是投资的杠杆效应,也是社会影响力投资的魅力所在。
社会影响力投资的理念虽然非常新颖,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间,我国的市场就已产生了不少此类投资实践,当然,社会各方迄今还缺乏对社会影响力投资市场的认识,社会影响力投资还需要得到市场的印证。我国的影响力投资市场正面临着诸多挑战。
社会影响力投资是一个舶来品,越来越多境外机构开始关注中国市场,并且引入了他们的影响力投资理念和策略,和不少国内同行一起在推广这个市场。但是因为文化差异、对本土市场的理解偏差、现有规则的限制等原因,这些机构在中国的发展至今仍非常有限。社会影响力投资的市场的容量如何,潜力如何,未来应该如何发展、推广,都还有待体制、机制中某些阻碍市场发展因素的消除。
我国的社会企业发展只有短短五六年的经历,相应的社会投资市场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这本身也凸显出巨大的潜力。从投资的机遇说,中国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国家,有太多领域,特别是在发展趋势中隐含着太多投资机会,中国的很多行业:养老、水务、农业等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掘。因为大部分社会企业自身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很多事情还在摸索中,还没能形成一个可以被证明为有效的、能被复制的商业模式,在传统商业投资市场还很有利可图的时候,模糊的、缺少成功案例的影响力投资,自然一时还较难被主流投资界所接受。
显然,这也恰是机会所在。在社会影响力投资的初级阶段,抓紧引进和消化社会影响力投资并加以中国化,此其时也。毫无疑问,中国化以后的社会影响力投资,作为一个新概念、好理念,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是大可期待的。至于如何加快社会影响力投资的建设进程,有关专家建议:一是成立社会影响力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可以是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者债务融资基金等,确保有个基本的回报率;二是制定相应的免税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和信贷支持政策;三是形成专门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类似纳斯达克性质的交易机制,这个交易平台,美国已形成了,欧洲还在建;四是在舆论上大力倡导影响力投资,鼓励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和监督,特别是多鼓励企业参与和推动社会影响力投资。在我国当今的社会环境下,这样的企业理该得到更多的公众关注,这样的企业家理该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