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城镇住房价高和供给不足。这对准备迁入城镇居住和安家的农民来说,是最头痛的问题之一。我们在一些省市调查时,有的进城务工已经好多年的农民反映:他们始终未能在城里安家,心神总是不定的,就好像老是漂流在城里,安不了家,扎不了根。他们还说:安家比就业还重要,打工是就业,自己开个小商店、小作坊、摆个小摊,也算是就业了,但有房屋可住(包括买房和租房),即使像过去那样在棚户区住下,才有“在城里安了家”的感觉。在谈到农民工融入城镇问题时,他们说得更直接:“融入小镇,不太难,租间房子就算融入了,周围都是熟人。融入城市,太难了,靠打工攒钱买房是不够的;租房难,每月付的租金也高。靠打工的收入,付房租以后,剩不下多少,一家人还吃不吃饭?”
城里的房子为什么这么贵?租金为什么这么高?可供购买的住房房价昂贵和租金高,主要原因在于供给不足。房价昂贵同地价昂贵有关。而地方政府采取的土地拍卖方式,则是推动地价上涨过快的源头。2011—2013年连续三年,在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我都向新闻记者们谈到了自己对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上涨的看法。
在2011年的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上,我对新闻记者们说:应当用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来替代土地拍卖的做法。观点如下:政府拨出一块可用于建造住房的土地,如果用拍卖方式竞价出售,由于土地供给有限,报价必然越来越高,所谓“地王”就是这样出现的。地方政府可以借此取得高额地价收入,而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不惜以最高报价获得这块土地,正因为它可以把地价支出包含在未来的房价之中,于是房价也必定“水涨船高”,即地价上升推动了房价上升。而且地价在房价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因此主张土地出让改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这是指在政府采购机器设备时,政府先公布所要采购的成套机器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标准,然后让各个够资格的厂家报价,政府在符合技术条件和质量标准的条件下,可以选择售价最低的厂家中标。转让土地时,就参照这一办法,即规定地价,按照住房的规格和质量标准,让房地产商申报将来出售的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在同一质量标准之下,将来的住房每平方米售价最低的中标。如果中标者不按时完成住房建设,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或以高出投标时的报价售房的,都要受到处罚,如巨额罚款,或撤销今后的投标资格。这样,就不会把地价越炒越高了。
在2012年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上,我对新闻记者们说:在城市房地产问题上,当前重要的对策不应当是限制需求,而是增加供给,何况刚性需求是客观存在,这是无法回避的。比如说,大学毕业生要结婚,没有住房,行吗?至少也得租一间吧!农民工要在城里安家没有住房也不行,他们迟早一定会买房或租房,并且买得起房,或者租得起房。我接着说:“限购是错误的做法,限售还有一定的作用。”这里所说的“限购”,是指对购房者加以种种限制;这里所说的“限售”,就是限制转卖,是指购房者如果想把房子很快转卖出去,要缴税,而且购入后时间越短,转卖时税率越高,以后逐年降低。“限售”可以使囤房牟利者无利可图,这对投机者是一种限制。所以说,“限售”还有一定的作用。
在2013年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上,在面对新闻记者们的提问时,我率直地回答他们。记者问:“怎样看待今年国务院颁布的‘国五条’?”我笑着说:“让时间来回答吧!如果这种硬性强制压缩需求的做法能把北京的房价压下去,还要经济学干什么?”还有的记者问:“美国青年人不急于买房,不少人一辈子租房子住,为什么中国青年人一心想买房子呢?”我说:“国情不同,不能相提并论。”美国的工业化至今已经200多年了,农村多余劳动力已经释放完了。美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几,务农者在农村有自己的家庭农场,有自己的住宅,不会进城来打工。中国则不同,城镇户籍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30%多一点。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有大量农民及其家属准备进城,争取早日在城镇安家。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在城市中,购房太贵,租房又难,城市住房必然成为一个难题。这怎么可以同美国相比?而且,中国人的观念和美国人不一样。在中国人看来,自己在城里有了住房,就等于扎下根了,房子是自己的财产,租房终究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城里人千方百计要买房子,租房子住始终被看作是临时性的。
现在城镇住房这么紧张,该怎么办?还是那句老话:社会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承建,由政府提供;高档住宅、舒适宽敞的住宅,由市场解决。政府做政府该做的事,市场做市场该做的事情。各个阶层的住房需求在增加供给的前提下都会得到照顾。人们的“住房问题解决越来越难”的预期得到调整之后,会对住房问题的解决有希望,有信心,社会关于购房贵和租房难的预期也就逐渐趋于稳定。中国迟早会走上“租买并存,先租后买,先小后大”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