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解放运动、女权运动,近现代和当代先后在世界不同地区接连出现。这项政治社会运动的诉求主张不断丰富,从改变妇女在两性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中主要承担生殖功能的从属者角色,到争取女性独立自主的婚姻、生育权利,再到争取就业、参政、社会福利等平等权益,发展到后来,则是希望扭转社会文化价值观中的女性屈从地位,真正实现文化上的两性平等,从根本上消除性别歧视。 反对性别歧视、主张两性平等,不可避免要澄清一个重要问题,即性别差异前提下,针对女性的诸多歧视是历史、社会的产物,而非所谓自然定律。格致出版社新近自世界知名出版商麦格劳-希尔公司引进的《世界妇女史》(上卷,从史前到公元1500年)一书,就介绍了女性在世界古代和中世纪历史中角色的演变,重点阐述了女性在不同文明中的相似遭遇,即一步步被剥夺各种权利,沦为主要承担生殖功能的从属者。 这本书,作者选取了世界古代和中世纪中,七个不同时期与地区的个案作为考察重点,描述了公元前1000年以前亚欧大陆的女性、古代地中海世界的女性、笈多王朝时期的南亚和东南亚的女性、玛雅和中美洲阿兹特克帝国的女性、中国唐宋时期的女性、阿巴斯王朝的女性以及欧洲中世纪中后期女性的存在状态,分析了她们在宗教、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地位及沿革。 人类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是在公元前1000年以前,这段漫长的历史为今天的历史学家留下了古抄本(宗教文稿)、帝王将相的宗谱、诗歌以及大量神话,近年来考古学界通过对距今3000年前的那段历史时期留下的若干遗迹进行检测分析。上述并不充分的历史资料显示,在古代欧亚大陆的不同角落,曾有相当长的时间内,女性在社会、经济和宗教领域像男性一样受到重视。当然,现有的历史资料不仅无法说明那段时期是否建立起了男权社会,同样无法证明曾有所谓女神统治或女性统治男性的时代。 但随着人群聚集地、村庄、小城镇以及畜牧业和农业雏形形态的慢慢形成,古代人对生存和繁衍稳定性的追求,就要求女性要将更多时间花在生育和哺育孩子上,这就大大削弱了女性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接下来,贫富差距的出现,让富裕家庭开始重视家庭血统、声誉和财产不受侵害,妇女的性道德受到控制;而同期为了延续和扩大社群,却没有对男性的性道德提出相应约束。再进一步,一些文明中,女性在宗教生活中的地位也被降低、在政治生活中的权力转移到男性,针对女性的歧视和限制开始变得稳定化、成文化——公元前1700年编纂的《汉谟拉比法典》明确禁止妇女离婚,但允许男性终止婚姻。在古埃及、在中国的夏商时期乃至更早时候,一夫多妻制都成为了贵族阶层通行的家庭结构。 在古代地中海世界,即希腊古典时代及罗马帝国时期(约公元前500-公元500年),父权制、男性主导女性的角色安排更加成型。在希腊古典时代,雅典社会形成了男性的民主制,而妇女的公众角色以及经济独立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降低。而在同期的印度和东南亚,也经历了女性权力下降、男性主导地位确立的过程,宗教成为维护父权制的一个重要支撑;借助宗教仪式要求,妇女因月经、怀孕和分娩被视为不洁角色,进而被从公共宗教仪式中排除了出去。 在中国,妇女的地位从唐代到宋代逐渐下降。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学强调,妇女获得荣誉的唯一方式就是在家庭中做好妻子和母亲,刻意强调两性的分离,要求女性应在家庭生活、生产劳动、宗教实践和公共生活中服从男性。若干两性关系规则由此确立,并作为中国父权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延续到20世纪。 美洲古代玛雅和阿兹特克墨西哥的妇女,享有远比其他古代文明中的女性更多的权利。玛雅妇女可以在政治生活中扮演领导角色,还要承担宗教仪式工作,一些位居要职的玛雅妇女的形象还被装饰在大型石刻之上,但玛雅文明持续发动的战争,影响了妇女在上述领域中的地位。阿兹特克墨西哥的妇女则有机会参与财务管理、贸易谈判,还能主导自己的婚事安排,并具有财产继承权,但其不能担任公职,女祭司的地位也远低于男祭司。 透过此书,可以发现,不同文明中,作为从属者的女性,也能在各自不同领域扮演相对突出的角色,如享受一定的活动自由和经济权利,或可以参与贸易洽谈、具备遗产继承资格,但这不仅不能改变妇女的从属性,而且颇有助于证明,当文明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达到了一定水平后,所有对妇女的歧视或限制,都不再有存在延续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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