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极等书店为被告案件渐入司法程序
2011-11-28   作者:白龙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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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极书局、风入松书店、光合作用书房,近年来,这些有着较大影响力的民营实体书店先后陷入经营危机,甚或倒闭。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透露,以上述书店为被告人或被执行人的案件已陆续进入司法程序。据悉,如果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书店仍有可能东山再起。
   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海超介绍,在第三极书局停业前后,有多家出版社、图书公司到法院向经营第三极书局的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而第三极书局公司拖欠的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取得胜诉判决的供货商中,有部分单位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从去年书店停业之后,第三极书局公司已经没有足够财产来偿还欠款,供货商的货款无法执行到位。据粗略统计,目前为止,第三极书局公司无法偿付的货款仍有100余万元。
  同样,停业后的风入松图书公司也没有足够的财产可偿还出版社的书款。光合作用书房也有可能出现这一问题。
  法官还指出,对读者来说,一旦书店停业,书店发行的储值购书卡就无法继续使用,损失也不小。由于金额少,时间、精力有限,很少有单个读者像供货商那样提起诉讼,时间一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杨海超介绍,在书店陷入危机,无力偿债的情况下,经营这些实体书店的公司大多没有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将公司解散。如果仅依靠搬家重新开业,或寻找新的投资人进行融资,但缺乏法定程序保护和严格期限约束的话,很难让债权人放心,也会令新的投资人失去信心,严重时会出现债权人哄抢书店资产的混乱局面。
  “对于陷入经营危机的民营实体书店来说,虽然面临资金方面的困难,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已经被宣告死亡,在法律框架之内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仍有可能获得重生的机会。”杨海超表示,即便是最后无法进行重整或达成和解,进行破产清算也是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对书店进行处理,解决所有问题,保证市场的秩序。如果宣布亏损就关门停业,不履行法定的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不仅留下了很多难以处理的欠债,也不利于自己摆脱危机,甚至还可能危及市场安全。
  法官指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企业还有重新崛起的可能,这既是保护企业自己,也是保护企业的众多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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