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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里·S·贝克尔
理查德·A·波斯纳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反常识经济学》的书名并非哗众取宠。众所周知,日常生活的不少事情,其实相当违反常识,甚至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正常神经很难忍受,非常需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观察、剖析。
作者之一的贝克尔,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和社会学系的教授;另一作者波斯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法官之一。贝氏因“将经济理论的分析领域扩展到以往都是由其他社会科学(如社会学、人口统计学和犯罪学)来研究的人类行为研究”,而获199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对于人类行为的模式有深入地研究,关心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成效,这样,他在美国全国民意研究中心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了。波氏则还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教师,著述颇丰,涉及反托拉斯、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学在法律中的运用等多方面,还包括弹劾、差额选举和国家安全等一些热门话题。
2004年,两位泰斗级人物在互联网上合开了“贝克尔—波斯纳”博客。这个充满新鲜睿智观点的博客每周更新一次。对于公众关心的每个话题,都由其中一人首先发表意见,然后另一个人对他的见解发表简短的评论,借此对重大事件作严谨、新颖、有趣的分析,构成思想的互补。事实上,一个人发表的意见,哪怕他是非常老练的专家,也可能有所疏忽,另外一个人的评论则会使这个讨论变得比较全面。对于其中一些话题,还安排首先发表意见的一方作出进一步回应。
既为博客对话,则多了些真刀真枪的意味。那是即时写给公众看的,不同的意见,毫不掩饰。所以,哪怕他们主要针对的是美国的公共政策,比如大学排名,政府的征地权限,财富分配不均,交通拥堵,人体器官的买卖,海啸、地震、恐怖袭击等天灾人祸的预防成本,其实距离我们也不远,因为话题具有普遍意义——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美国遇到过的问题,估计多半我们也将遇到或正在遇到。
举两个例子。先说交通拥堵谁来埋单。贝克尔认为,交通拥堵是典型的负外部效应。司机并没有考虑他的驾驶给道路上的其他人造成的影响,而只是考虑到了自己受到的影响。减少交通拥堵的通常办法是修建更多的公路,这不仅耗资巨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欺欺人,因为其目的是减少交通拥堵(从而减少驾驶的时间成本),但是其结果只是路上的车辆更多而已。贝克尔提到一个重要之处,随着汽车性能的改进,开车出行每小时的平均成本下降了,但是其下降幅度还不足以抵消延迟时间增加的成本。关于如何解决负外部效应的问题,经济学家通常建议对实施该行为的主体征税。贝克尔所说的伦敦方案,即对在工作日进入伦敦市中心的车辆收费,效果很好,例如伦敦的汽车数量减少了20%。不过,经济学家更青睐的办法是,在不同时段收取不同的交通拥堵费,在高峰时段的费用就会高一些,这与弹性上班时间的效果是相同的。但这些建议包含了一个隐形成本:减少上班时间的出行人数,同时也减少了市中心商业区的一个重要经济来源——密集的面对面商业交易网。波斯纳对此倒并不消极,他寄希望于持续发展的电子革命。因为电子革命不仅会促进远程办公的发展,而且将导致商业交易、购物,甚至社会交往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未来的商业区和步行街或都将存在于网络空间。如果那样的话,那反对的声音不也将迎刃而解了么?
再说醉驾。贝克尔首先否定了征收汽油税和酒精税的方法,因为这责罚了那些开车但没有喝酒以及喝了大量酒而不开车的人。根据凯文·墨菲的一项统计:2000年美国由于酒驾造成其他车辆的司机、乘客及无辜行人遭遇车祸的全部成本为150亿美元,而那年大约有140万名司机因酒后驾车被逮捕,贝克尔得出每个人强加在别人身上的外部成本为1万美元的结论。这个数额,为那些被逮捕的酒驾者所应受的处罚提供了一定指导:巨额罚款,吊销驾驶执照,造成严重事故的坐牢。他因此假设,在N个酒后驾车者中,有g%被逮捕了。每个被逮捕者所接受的处罚是d,代表墨菲说的1万美元,D是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所带来的全部损失,则处罚的公式为d=D/gN。还有,对于所有酒驾被捕者,对其惩罚的轻重程度,可根据血液中酒精浓度、开车的鲁莽程度、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过去的犯错行为、其他与事故的严重程度有关的因素及个人责任的大小,来予以区分。
经济学和法学,都是当今中国的显学,而能将经济学分析方法和法学引入社会、经济、政策、文化和家庭生活领域,这样的讨论,对于今天的中国,当然极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