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天津、山西、江苏、广东、四川等省市统一举行了2011年侵权盗版出版物第一次集中销毁活动。上午10时30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在北京会场宣布:统一销毁活动开始。随着粉碎机隆隆的轰鸣声,521万件侵权盗版出版物化为碎片。
在此次销毁活动中,北京会场共销毁33万件,四川省共销毁110万余件,山西省11个地市同时开展了销毁活动。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北京市副市长、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程红出席销毁活动北京会场并讲话。
邬书林在讲话中指出,开展销毁活动的意义在于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展示我国打击侵权盗版的重大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动员各界群众加入到保护知识产权的活动中。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取得重要进展:一是严查侵犯著作权大案要案,加大了司法打击力度;二是强化了生产源头治理,加大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力度;三是认真清查市场,加大了市场管理力度。当前,侵权盗版活动呈现出全球化、网络化、规模化的趋势。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已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事情,需要各国携起手来,加强协作,共同行动。
为促进重点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快案件查办进度,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两次下发督办通知,对28起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北京市有关执法人员、4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各界群众百余位代表参加了销毁活动。天津、山西、江苏、广东、四川等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各省市的销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