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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学城
编著,新世界出版社 |
如果说,“廉租房”是特困家庭的基本保障,那么,对于现在的普通低收入家庭来说,“经济适用房”就是他们的朝思暮想。古代也有“经济适用房”,但是,却不是给弱势群体准备的,而是成了特权阶层的福利。
清朝建国之初,很多八旗子弟跑到北京城里定居了。居住,当然首先要解决住房的问题,开始的措施很简单,把汉人赶到外城去,内城就腾出来了。一品官二十间,二品官十五间,三品官十二间,四品官十间……反正就是按照职务级别的高低来“福利分房”。
等到了乾隆年间,由于古代的人没我们现在的人考虑深远,所以也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旗人人口难免大幅地增多了,眼看着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乾隆皇帝就来了一次“房改新政”。
“房改”的措施很简单,首先是,国家不再给旗人免费分房了,当然这只是原则,对有特殊贡献和皇亲国戚之类的肯定要例外。不分房了,旗人嫌房子不够住,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第二个规定,原来分给你的房子你可以卖,但有一个条件,你得先把房子从朝廷那里买过去,因为现在还是公房,换句话说,你得把“使用权”变成“所有权”。
不过,这也不是为难这些旗人。因为不管是向清政府买新房,还是把原来分到的房子从政府手里完全买下来,要花的钱都是很少的。相关的学者曾经对当时的内城旗人人数做过估算,像额森特这样只出很少的一点儿钱就能把公房变成私产的,乾隆年间至少有五十万人。他们用很少的钱买下了房子,既经济,又适用,的确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