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担忧实惠难“落实”
政策明朗需过“三道关”
    2010-07-23    作者:记者 胡锦武/南昌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在江西采访时了解到,在社会各界对“建材下乡”充满期待的同时,农民、企业家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均对政策落实存在担忧心理,并在提出建议时认为,政策明朗仍须过科学筛选纳入补贴名录的建材类型和建材企业、明确合理的补贴方式、建立有效监管队伍及措施这“三道关”。
  对于农民而言,最担心的是应该得到的实惠不能落实到位。“就怕政府一补贴,建材就涨价,结果补贴只是让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得了实惠。”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沙江村村民邓相全举例说,政府今年3月对农机进行补贴之前,手扶拖拉机的价格为每台5000多元,现在国家补贴30%,可手扶拖拉机的价格变成了每台将近7000元,农民实际购买还是要花4600多元。
  邓相全说,政府应该对“建材下乡”的产品在质量和价格方面进行严格控制,最好指定由有信誉的企业生产,并对价格进行指导调控,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
  “既有期盼,也有担忧。”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佑任说,“建材下乡”确实能拉动内需,但如果不能实现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很可能给技术落后的企业以“喘息”机会,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产业政策背道而驰,也不符合“建材下乡”政策出台的初衷。
  为此,王佑任认为,必须提高“建材下乡”产品名录的准入“门槛”,首先,进入名录的企业必须确保是“先进产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环保原则,高污染、高耗能的低质建材必须“出局”;其次,由于当前落后产能主要集中在县级地区,为避免县级政府部门出于地方利益目的,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必须由市一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招标,力求公平公正,达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目的。
  与此同时,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建材工业处处长刘文斌认为,“建材下乡”政策要确保科学合理,至少还有“三道关”必须要过:
  首先是必须科学筛选纳入下乡名录的建材类型和生产企业。建材具有品类和生产厂家众多的特点,目前市场上共有3000多种建材产品,其中仅陶瓷一类在全国又有2000多个生产厂家,要筛选出下乡名录,程序复杂,工作量巨大。
  建材下乡还面临产品质量和价格的两难问题。即农村市场需求趋向价格便宜的低端产品,而生产高端产品的大企业虽然产品质量有保障,但产品价格也相应较高,下乡产品很难同时确保质量优良价格优惠。因此他建议制定“区域性名录”,充分考虑建材销售半径,尽可能选择本地产品,以最大限度减少运输等不必要的成本。
  其次,必须明确合理的补贴方式。与家电、农机等以成品形式下乡最大的不同点是,建材产品属于半成品,在哪个环节对农民予以补贴存在难点。如果以普惠方式补贴到农户人头或采取农民购买建材后用发票到有关部门按比例报销补贴,很可能出现以虚假发票套取国家补贴等情况的发生。
  因此,建议制定农民申请、有关部门批准的严格审批程序,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户每户按人口比例限定建筑面积的补贴方式,或科学计算每户在规定建筑面积内所需钢材、水泥等的用量,予以定量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第三,明确部门职能,严格把住下乡建材的质量关,制定严厉的监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管队伍。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后,一些地方曾经出现部分劣质的家电产品进入了下乡产品的销售渠道的情况,使这一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建材下乡”必须未雨绸缪,在严格控制下乡名录的同时,制定严厉的处罚规定,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为此,必须明确建设、工信、工商、质监等各有关部门的相应职能,并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基础上,由一个部门牵头成立相应机构,全程监督“建材下乡”政策实施的每个环节,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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