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
    2010-06-24    作者:李二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23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于21日联合印发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办法(修订稿)》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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