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需有治本之策
    2010-04-19    作者:晏国政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说:“我们宁可不要王家岭矿事故抢险救援的‘奇迹’,少一些‘亡羊补牢’;要的是加强管理、有效预防、大幅度减少甚至杜绝事故发生,多一些‘防患于未然’。”这句话时过数日,仍让人感到记忆犹新。
  当我们为王家岭矿115名工人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敬佩、为救援奇迹的产生感到振奋的同时,更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众多工人的鲜血和生命时刻在警示我们,要警钟长鸣、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国安全生产虽然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3月份以来事故抬头和反弹的苗头较为严重,相继发生了多起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重特大事故。尤其是3月份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了3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
  屡屡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多样。但最根本的是地方政府、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仍然不够重视,甚至存有麻痹、侥幸心理。有法律法规不执行,有制度标准不落实,有安全隐患不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甚至也走了过场。
  屡屡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样也表明我国在安全法规、制度、管理、惩处等各方面亟须完善,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政绩观、效益观方面的偏差。
  血的教训必然要求我们要警钟长鸣,更要加快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安监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安全标准和准入,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推进安全生产的经济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大力培育形成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加强强制性安全培训,以寻求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安全重于天,安全生产也不是某一部门的事。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和企业都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安全发展的目标,将安全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实现安全生产作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考量指标,切实负起责来,抓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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