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获悉,从2010年开始,山东省将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山东省内17个设区城市和部分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县(市)年内将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 据悉,山东省公共租赁住房将以集体宿舍和单身公寓为主,主要供家庭不在本地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务工人员临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和管理,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重点引导鼓励大中型企业、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也可在城中村、城边村改造项目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政府将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管理一样,山东省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 此外,为避免房产市场出现大起大落,山东省将组织各市编制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住房建设规划,规划将于7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对社会公布。规划中将明确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从而促进开发企业和购房消费者心理预期趋于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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