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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资料照片 | 在前几年一哄而起的大学扩张中,各地大学建新校之风盛行,不少学校都在城市郊区大肆圈地,校园面积动辄数千亩乃至上万亩,学校以大为荣。这不仅加大了学校的建设和运转成本,也因为征地不用而激化了与原土地使用者的矛盾,毕竟这是失地农民的“命根子”。这一次,燕山大学惹的风波正缘于此。 在本世纪初大学扩招潮流中,位于秦皇岛市的燕山大学也进行了扩招并扩建校园。从2003年开始,秦皇岛市先后划拨了3706.98亩土地给燕山大学。2007年7月,燕山大学为筹集校区建设资金,经市政府同意,将征用土地中的470亩改变用途,并以130万元/亩的价格公开竞拍转让。燕山大学以市场价格拍卖政府划拨的教育用地,引起被征地村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并引发卖地村民不断上访。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迟到的征地补偿金已使被征地农民蒙受了损失,归还闲置土地的希望至今也仍渺茫。卖地风波的背后,还暴露出我国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相关法规的薄弱性,以及我国《土地管理法》亟待修改的紧迫性。
卖地还债惹民愤
在与燕山大学相邻的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镇后道西村西不远处,名为“燕大西苑”的住宅项目正在建设,位于燕山大学西校区的东北角。后道西村村民说,这片土地就是2003年燕山大学西校区扩建时征用的教育用地,2007年变更为住宅用地,出让价由征地时的每亩6万元变成了130万元。记者近期在后道西村采访时了解到,这个村有480多口人,600亩土地,其中520亩在燕山大学西校区扩建时被征用为教育用地。
后道西村村民李成玉说,村里土地被征用后,补偿款由村集体统一掌握,2004年,村里按人头每人发了3万元,剩下的留在村里按人均每月200元发放生活费。 后道西村村民代表介绍说,村民对燕山大学征用的教育用地变更用途后挂牌拍卖一事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一是失地农民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养老保险;二是燕山大学当时以6万元/亩征地时承诺是建学校,现在却以130万元/亩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应给失地农民追加土地补偿费;三是对已征用的土地闲置部分依法归还村民。
“说明”背后存隐忧
秦皇岛市政府副秘书长石兆旭说,燕山大学提升了秦皇岛的形象,为秦皇岛市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作为河北省省属大学,确实在一些问题上和地方政府存在不协调。他认为,燕山大学存在的问题一是征地补偿资金迟迟没有到村民手中,按照协议,这笔资金应在2003年12月付清,但实际上直到2006年7月才全部到位。在这一过程中,随着地价不断上涨,被征地群众的不满情绪也越来越大。二是后道西村等两个村的养老保险金未能按照市政府的意见落实到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秦皇岛市政府给记者提供的“燕山大学教育用地出让有关问题的说明”称:燕山大学原为国家机械部直属高等院校,1997年下放河北省政府管理。燕山大学扩建校区,总体上是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的,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燕山大学扩建校区所征用的土地涉及归提寨、山东堡、前道西、后道西、倪庄、邢庄等9个村,共3706.98亩。 2006年,应燕山大学请求,秦皇岛市委、市政府从支持燕大教育事业出发,决定调整部分教育用地为建设用地,主要从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燕山大学扩建累计投入需要14.6亿元,按当时的资金筹措渠道,全部由学校自筹,但截至2006年,学校债务累计达12.48亿元,曾出现过数次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二是在扩建校区规划范围内建设一个占地500亩的开放式公园。三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实施片区内的偏坡村整体搬迁改造。四是增加城市教育用地,配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190亩。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海林介绍说,燕山大学从村民手里征地时地价较低,为6万元/亩,但这个价格也远远超出国家补偿标准。征地时是以农用地征的,而改变土地性质出让时,则是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地价因此提到了130万元/亩。 秦皇岛市政府认为,在规划调整教育用地为建设用地的决策上是符合相关程序和政策的:一是经秦皇岛市政府市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470亩建设用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并采取公开竞标方式出让,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 郑海林说,将470亩地由教育用地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是因为燕山大学后来扩招减缓、资金困难、规划建设的开放式公园一直建不起来,因此就将这部分土地调了出来。调整出让的470亩地总共销售价格为6.15亿元,其中改造偏坡村花了1.95亿元,用于片区内企业拆迁9500万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1500万元,剩余3.1亿元留给了燕山大学,政府没有从中取得现金收益。 对于农民反映强烈的土地闲置并要求归还村集体的问题,秦皇岛市政府认为,自征地以来,燕山大学已完成校园各项建设面积占总征地面积的82.6%,完成总投资13亿元,占立项总投资的89%。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用地处置办法》规定,燕山大学新征用土地不存在土地闲置问题。 另外,对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秦皇岛市政府的解释是,2003年燕山大学征用土地时,国家、省没有关于失地村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政策规定。2005年2月,河北省政府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后,秦皇岛市政府明确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纳入城中村改造成本统筹考虑。就燕山大学征地涉及失地村民养老保险问题,市政府于2009年5月26日、9月14日和10月30日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但由于资金紧张,燕山大学迟迟未能拨付。2010年元旦之后,秦皇岛市政府再次责成燕山大学于两周内筹措养老保险基金2000万元,目前这部分资金已经到位,政府将尽快完成村民养老保险的测算和计发,使失地农民早日领到养老保险金。
严守土地使用性质变更闸门
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涉及一系列重大问题,其背后还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而这恰恰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薄弱环节,统观这部土地基本法,对土地征收作了详尽规定,但对性质变更的规定不很细致,给地方政府留下了巨大的自由裁量权。有关专家认为,在未来的相关立法中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为公共利益与为非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者其付出的补偿代价将有天壤之别。如果不严守土地性质变更这道“闸门”,将成为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一条“便捷通道”。
记者到燕山大学采访时,有关负责人表示,卖地一事政府部门已介入调查,学校不便回答记者的提问。燕山大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校领导说,卖地筹资是无奈之举。1999年国家提出大学扩招口号后,主管部门给燕山大学制订的长期扩招目标是在校生达到5万人,而学校当时学生才1万多人。因此,校区扩建势在必行。但西校区扩建工程上马后,学校负债累累。 其实,高校因“经营”不善还不起债的,燕山大学不是第一个。吉林大学就曾经曝出“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事。在2007年9月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称,当时中国高校负债2000多亿元。教育部还要求各学校在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采取一系列措施偿还债务。比如,很多学校可以通过校园置换的方法偿还债务。以负债问题严重的吉林大学为例,作为全国占地面积最大的高校,吉林大学只需要做一部分置换,就可以偿还全部债务。 但是,教育部所称“学校可以通过校园置换的方法偿还债务”,当时就引起国土资源部门的反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对高校“卖地还债”的做法,国土资源部高度关注、高度警惕,一经发现,坚决制止。 分析人士认为,燕山大学之所以能够出让470亩土地,根本原因在于当初征地时盲目求大,占地过多。这并非燕山大学独有,在前几年的大学扩张中,各地大学建新校之风盛行,不少学校都在城市郊区大肆圈地,校园面积动辄数千亩乃至上万亩,学校以大为荣。事实上,就连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本身都觉得用不了,或认为地价很低,不要白不要,或盲目乐观学校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最不济依靠地价增值还可为学校储备财富。这不仅加大了学校的建设和运转成本,也因为征地不用而激化了与原土地使用者的矛盾,毕竟这是失地农民的“命根子”。
燕山大学做法“合法不合理”
“燕山大学‘合法但不合理’的做法绝对不应成为一个样板,否则,很可能会导致高校纷纷效仿圈地,然后再通过转换土地用途的方式获取一定的利益。专家认为,燕山大学的土地挂牌出让和前两年高校出现的土地置换风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反映的都是高校债务危机。只不过,之前高校置换是老校区,各项土地产权都属高校所有,而这次燕山大学是先征地然后再挂牌出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