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电
面对越来越多的违章私建的“小产权房”,日前哈尔滨市决定全面调查全市的“小产权房”,并对规划不允许的新建的“小产权房”予以强制拆除。
近年悄然兴起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又叫“乡产权房”。因先天不足,“小产权房”一产生便存在着手续不全、违规销售等问题,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特别现象。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消费者出于种种考虑,抱有侥幸心理去购买这些手续不全的房屋,从而助长了违法建设之风。
经查,哈尔滨市现有29处成片(栋)开发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程,共计144栋、150余万平方米。
为遏止违法建设势头的蔓延,有效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日前由哈尔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10个部门组成的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对城乡结合部的违法私建滥建行为进行整治。对占压道路、绿地、广场、农田、管线走廊等与用地性质不符或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无法进行纠正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对经城乡规划和田土等部门认定不予拆除的“小产权房”按相应政策补交各种税费,依法行政处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参与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开发、设计等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为遏制违法工程势头,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还将组织相关执法主体部门对违法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封,停止一切施工行为,坚决管住。停工效果不好的采取停水、停电及拆除等强力手段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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