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外省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强制劝返
    2009-09-02    记者:周润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天津电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天津规定,外省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天津市。公安交管、市政公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各入市口联合执法,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强制劝返。
    《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近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该规定明确规定,严禁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车货总量55吨以上的车辆在天津市内行驶。确需上路行驶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此外,天津市各入市口(含高速公路收费站)、货源企业车辆出入口将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和自动路障装置。
  相关稿件
· 高价通行费是超载车难禁的诱因 2008-04-11
· 超载重卡何以畅行险桥 2007-12-10
· 超载货车大转移 公路很“受伤” 2007-11-23
· 公交车想不超载,难! 2007-09-20
· 公交超载该不该罚司机? 200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