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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 记者:卜晓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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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美国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29日宣布达成互联网搜索业务合作协议。雅虎将在合作中负责在线广告销售,微软则将获得其觊觎已久的互联网用户搜索数据。
如果双方最终实现合作,微软将成为仅次于谷歌公司的第二大互联网搜索巨头。微软与雅虎当天宣布了这项有效期10年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雅虎与微软将分享在双方网站上搜索广告产生的收入,而非先前所言微软需事先向雅虎支付费用。雅虎将在合作前5年内保留雅虎网站全部搜索广告销售收入的88%,同时有权销售微软部分网站的搜索广告。
雅虎在声明中预计,这项协议将为雅虎带来每年5亿美元经营利润,确保每年节省2亿美元技术研发支出。
作为回报,雅虎搜索将改用微软公司今年6月推出的搜索引擎“必应”(Bing)。美国媒体先前报道,“必应驱动”字样届时可能会出现在雅虎网站的页面上;雅虎和微软都将采用微软的广告技术,在搜索结果旁边投放广告。
对比雅虎坐拥滚滚财源,微软将获得更具长期价值的财富,即互联网用户在线搜索和消费数据。微软可借助这些数据提升自动排列搜索结果相关广告的能力。
微软在其他方面也将如意以偿。结盟雅虎将使“必应”搜索引擎的市场份额迅速提升至将近30%。尽管这一比例仍低于谷歌搜索引擎65%的市场份额,但这有助于驳斥一些分析师有关“必应”不会转化成真正市场份额的说法,把“必应”推升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雅虎和微软最终实现合作还须得到美国反垄断机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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