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舆论一大话题是中国油价到底比不比美国高。 国家发改委依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再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后,公众纷纷表示质疑,许多人认为此次价格调整后,我国的油价比美国还高。为此,中石化和发改委先后表示,中国油价并不比美国高。而这一表态,非但没有起到解疑释惑的目的,反而再次迎来了一面倒的指责。
“官方”释疑
据媒体报道,中石化的一位“权威人士”提供了一份详尽的中美两国成品油价对比数据,力证国内油价目前仍低于美国。数据以7月6日的油价水平为例,美国汽油零售价为每加仑2.612美元,其中包含了联邦税18.4美分/加仑以及州税21.72美分/加仑,税占比为15.36%。按照汇率折算之后,美国不含税的汽油价格折合人民币为3.99元/升。至于柴油,美国不含税的柴油价格折合人民币为3.83元/升。而7月6日中国90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7543.67元/吨,扣除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等税之后最终不含税的价格为3.47元/升,比美国低13.03%。 而7月10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与美国相比,我国汽油含税零售价格要高一些,但不含税价格基本相当。 他说,以北京市93号汽油为例,目前93号汽油含税零售价格为每升6.37元(其中含增值税0.925元/升、消费税1元/升、城建教育附加0.193元/升),不含税价为每升4.25元;美国华盛顿、纽约和加利福尼亚的汽油含税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5.21元、5.18元和5.41元,不含税价格分别为4.75元、4.20元和4.41元。 该负责人表示,与欧洲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汽油含税价格要低得多。7月初,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主要国家普通汽油含税零售价格普遍在每升9元至14元之间。 同这些国家相比,我国不含税油价比这些国家略低,我国93号汽油不含税价格为每升3.87元,上述欧洲主要国家汽油不含税价格基本上在每升4元至4.9元。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内外价格水平出现差异是正常的。一是原油购进成本不同。美国是最早生产石油的国家,早年石油生产自给自足,后来又通过大型跨国石油公司在海外占有了大量的低价资源,原油购进价格相对较低,英国也是如此。二是税负不同。税收体现了本国政府宏观调控意图和政策导向。 美国实行低油价低税负政策,导致大排量汽车盛行,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汽车工业由于缺乏竞争力而身陷困境。 他说,我国石油资源缺乏,对外依存度已增加到51%,客观上要求不能实行低税负或低价的政策,必须切实从节约资源角度入手,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当前成品油价格和税收政策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政策意图。
网民指责一面倒
然而,公众的看法与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观点截然相反。在互联网上,网友纷纷质疑油价与国际接轨,其他为什么不接轨?涨价接轨快,降价为什么接轨慢?石油企业为什么高度垄断,拥有高福利?不含税价的油价不具有说服力! 网友大海全是水说,为什么现在的物价都和国际最高水平接轨,而工资却渐走低端?为什么油价总是升急跌缓的?发改委为什么总会出来为油企辩护呢?为什么现在的“砖家”都是拍百姓的头呢? 网友自由主义a说,发改委的高油价要和美国比,为什么收入、医疗、教育、社会福利不和美国比?什么逻辑!
网友司马缸砸光说,前一阵子国际油价刚一上涨中石油中石化们就接了轨,现在国际油价又下来了他们怎么又不接轨了? 网友铁饭碗时代落幕说,一说到油价,就得国际接轨,就得雷厉风行,火箭的速度;一说到降低电话费用、长途费用,就得试点啊、慢慢地,不要着急啊。 网友万山青青认为,石油企业内部职工待遇大大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以及其在国际市场顶风高价进油等行为让中国经济蒙受巨大成本,这些才是让国人紧盯油价的原因。
网友我给提个醒说,对消费者来说,最终消费者买到的价格才是实打实的价格,为了中美价格基本相当,这位官员用了裸油价格(不含税价)来说明问题,实在有点好笑,难道中国是把裸油价格卖给消费者的? 网友shenshan2002说,政府部门调价而市场降价,说明什么?说明对于油价的管理方法不当,还不如猪肉价格的管理方法来得科学。
公众疑问需“点对点”解答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有识之士指出,对油价调整的分析应尽量理性,众多反对声的实质是当前油价调整机制不透明,怀疑油价上调得益者是垄断集团。 某报网络版上,一篇《莫名其妙的油价“罗生门》的署名文章分析认为,发改委从节约资源角度入手,要积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从道理上看,中石化权威人士仅仅比较中美油价,因而并不全面。发改委的解释似乎全面一些,但却有点避重就轻,没有“点对点”地解答公众的疑问。 文章认为,事实上各国油价并不是一个秘而不宣的机密,现在中国的成品油价格水平仅位于世界中游的水平,即使与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和印度相比,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仍不算高,特别是巴西的人均石油资源还远高于中国,但成品油价格却接近中国的1.5倍。 文章认为,虽然垄断有可能带来高价,但如果政府能够更多地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油价,让油价上涨的收益不是更多地流向坐享其成的石油公司而是转化成政府税收,那么这样的油价上涨想必会更得民心。 林伯强认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办法》公开了石油价格调整的操作原则,但没有将成品油定价公式完全透明。选择不完全透明的方式,初衷是想达到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又避免市场投机的目的。但是,对于带有市场成分的政府定价,信息是否公开都会导致投机,能选择的是哪一种的成本低。 不按规则调整的成本很大,除了会影响调控者声誉,还会导致更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当然,调控者不按规则调价往往有其宏观考虑,如经济和老百姓负担承受能力的问题,在发展中国家,这是实实在在的问题。那么,能不能按规则调价,而负担问题采用其他补贴方式呢?或者,如果不能调整到位,能不能跟大家说明为什么不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