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截至今年7月12日,北京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0290台,销售额超过1亿,达11182.3万元,已发放补贴产品24796台,补贴金额共计597.2万元。
14日,北京市家电下乡联席会召开2009年上半年家电下乡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通报以上数据。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门要抓住发展机遇,逐步完善北京市农村家电产品流通网络,要在北京市政府确定的42个重点建设发展的小城镇和网点空白地区增设一批家电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力争通过年的努力覆盖北京远郊区县所有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
另外,要继续研究京郊农民的消费心理,增强服务意识,继续采用农民喜欢的热烈、直观的促销方式,组织开展“大篷车”下乡、“家电下乡赶大集”“家电下乡到山村”等多种形式的便民促销活动。
据介绍,为进一步促进家电下乡工作,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还发布了《北京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家电专业连锁店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百货商场家电经营专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商务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沟通和协作,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货源充足,杜绝脱销、断档等现象发生。
此外,通知要求家电下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政策。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中标价格以及市场同期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但可以随成本下降和供求因素按低于中标价格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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