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强化商品房预售信息披露监控管理
2009-07-14 记者:徐旭忠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重庆电 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信息制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重庆市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信息的监督管理力度,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同时,减少因商品房预售中预售人与预购人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纠纷。
《规范》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现场应披露的预售信息,要求必须设置《购房特别提示公示栏》《证件公示栏《面积价格公示栏》《信息查询处》四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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