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以“禁卖”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2009-06-30    记者:魏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珠海电 10家取得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硒鼓、墨盒等耗材协议供货商资格的企业,由于虚报价格,几天前被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禁卖”措施。29日,这些企业向政府递交了整改方案,平均供应价格下降20%,但政府暂没有撤销“禁卖令”的时间表。
    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招标协议,协议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由于利益驱动,取得了协议供货资格的耗材协议供货商,通过珠海市政府采购网报出的供货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商品价目,最多高出30%,平均高出20%左右。珠海市政府依照协议条款,对10家协议供货商采取了“禁卖”措施,暂停其在采购网上的销售渠道,实行无限期“禁卖”,何时恢复开通,视相关供货商的整改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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