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0日,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华电蒲城电厂、西安铁路局三方代表共同签订了“确保黄陵供蒲电200万吨电煤运输三方合作协议”。这标志着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在创新营销模式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也是国内煤、电上下游企业和铁路部门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抵御市场风险的一次有益尝试。
三方合作协议规定,矿方提供足量资源,电方按需求均衡排定并自行提报计划、保持供应稳定,路方均衡组织运输、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量完成;三方合作的200万吨电煤运输采购量,不占黄陵矿业铁路运输考核基数,可为黄陵矿区增加铁路运量200万吨。
近年来,西安铁路局不断加大战略装车点的倾斜力度,一直要求矿业集团公司在梅家坪、新丰镇装车发运。据测算,黄陵矿业集团公司煤炭产品经过汽车转入两战略装车点发运,虽可增加煤炭发运总量,但要增加销售成本40至50元/吨。
通过此次合作,黄陵矿业集团公司仅增加成本费用5元/吨,可大大节约销售成本。协议还约定,铁路运杂费全部由华电煤业直接支付,减少了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因垫付运杂费占用的流动资金,提高煤炭销售运行质量。与此同时,这一协议也有利于降低华电蒲城电厂的煤炭采购成本,提高煤电双方的经营效益。三方合作有助于矿业集团公司煤炭产能的充分释放,有助于西安铁路局货物运输量的大幅提升,也有利于保障华能蒲城电厂电煤的稳定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