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潜力巨大
    2009-06-17    记者:孙晓胜 胡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沈龙海15日在“2009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高层论坛”上表示,作为节能新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是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节能新机制。这种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运作机制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沈龙海分析说:“目前,中国面临着能源利用率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高的现状。我们的节能服务产业仍处在培育阶段,巨大的节能市场是中国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基础。”
    据了解,随着人们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理解的加深和各级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会员已从最初的59家增加到了2008年的317家。同时,社会上还出现了大批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2006年底的51家增长到了2007年76家,增幅为49.02%;从业人员增长到35000人,增幅为66.67%。
    此外,一套节能服务公司商业贷款担保机制成功建立。到2008年底,中投保公司与北京银行等10多家银行合作,在过去5年为41家节能服务公司担保节能项目127个,贷款本金5.01亿元人民币,担保金额4.54亿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7.9亿元人民币。
    来自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增长到417.3亿元,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年节能能力达569.27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67.18万吨。
    据了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等,对规范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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