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签订784万吨电煤合同 价格上涨4%
    2009-06-10    记者:韩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上海电 据兖州煤业披露,该公司已签订2009年度国内煤炭销售合同784万吨,平均含税基准价为502.62元/吨。这意味着,煤电双方的僵持正在化解,而合同煤价的上涨已经再无疑问。  
  兖州煤业称,在政府部门协调下签订的2009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429万吨,与2008年度重点电煤合同量持平,平均含税基准价为463.86元/吨,与2008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约定的平均含税基准价相比,增加了17.83元/吨,涨幅4.0%。
   对于4%的涨幅,浙商证券煤炭分析师田加伟表示,由于今年煤炭企业增值税由13%上调至17%,因此4%的涨幅几乎相当于抵消了增值税的涨幅,在电企可以接收的范围之内。
  “山东煤企谈下涨幅4%应该是相当成功的,对于下一步电力企业与其他省份或是企业签订重点电煤合同有推动作用。”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秘书长梁敦仕表示,此次签约意味着电力企业打破了此前对于自身的设限,即“不同意今年重点电煤合同涨价”。“山东重点电煤价格高于山西和黑龙江等地,这意味着未来其他地方与电力企业签订重点电煤合同,涨幅可能不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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