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卡号不验身份 手机实名制规定成摆设
    2009-05-06    本报记者:刘元旭 邹兰    来源:经济参考报

  几乎所有手机用户都接到过“响一声就挂”的诈骗电话;也不得不长期忍受办证、发票、贷款、刻章、出售手机监听设备、走私汽车等不良短信的骚扰,近年来这种骚扰更是升级到银行卡被盗刷、购车退税、法院传票不到等等。
  其实,国家通信管理部门早就下发文件,要求手机用户在入网时登记资料。但记者走访却发现,由于利益考量,一些移动运营商及其代理在出售手机号卡时不严格查验有效身份证件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空间。

  出售卡号不验身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我国手机用户已达6.4亿。手机普及在为百姓带来便捷通讯的同时,各类垃圾短信也不断泛滥。针对这一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原信息产业部早在多年前就曾下发文件,要求运营商在办理手机用户入网时必须登记资料。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天津电信一些营业厅在办理手机卡号销售业务时,根本无需用户提供身份证件。
  在天津电信鞍山西道营业厅,当得知记者要办理手机卡时,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正推出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只需要预存480元或1080元便可获得一部赠送的手机,如果不要手机可作价抵减,并且“无需登记任何身份资料就可以办”。
  随后记者来到天津电信保定道营业厅和南门外大街营业厅,当记者表示想买一张手机卡但没有带身份证时,工作人员连说“没问题”,随后递过来“选号簿”和客户资料登记表,记者选号、填表、交费后,顺利买到了一张手机卡。
  事实上,出售手机卡不看身份证件的现象不仅仅在天津电信的营业厅存在,一些手机卡的代理网点更是明确表示买卡无需出示身份证。一名店主甚至“豪爽”地说:“实在没带身份证或不愿提供身份信息,没关系,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移动通信业内人士说,现在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争夺市场,碰到一些没有带身份证或不愿意提供身份信息的用户,怕卡得太严失去客户,运营商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天津警方有关人士说,购买手机卡时不认真查验购卡人身份证件并“实名”登记,意味着手机号码与用户没有形成一一对应的确定关系,容易让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导致利用手机进行办假证、倒卖假发票、诈骗、非法中介等活动猖獗。而由于这些涉案手机没有身份登记,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缺乏破案线索,给打击手机犯罪带来困难。
  天津电信的做法也受到社会的质疑。采访中,一些市民纷纷表示,“实名制”可有效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手机进行犯罪活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应在用户申请办理手机号时对其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查验并据实登记,而不应为了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为犯罪可能留下漏洞。

  手机实名制“只闻楼梯响”

  出于遏制色情、诈骗短信传播以及骚扰电话等的需要,实行强制手机实名制一度成为社会的急切呼吁。2005年底,原信息产业部主要负责人更是公开表示,将于2006年启动手机实名制管理工作。
  所谓手机实名制是指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制度,是通过电信运营商对用户的有效身份进行登记,加强用户的实名制管理的一项制度。即申请移动业务(包括小灵通)的消费者在购买卡号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运营商对证件严格核验并复印登记。比如目前全球通用户就属于手机实名制用户。同时没有登记真实身份资料的手机老用户也需要重新登记。最终确保所用手机号码都与身份真实的个人一一对应。
  据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国兴介绍,由于此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对后付费用户已经按实名制的入网程序执行多年,所以当时实施手机实名制,主要是针对移动和联通的预付费用户,如神州行、如意通等。但真实的情况是,由于此前要求不严格,实际未提供真实身份资料的用户人数大大超过神州行、如意通拥有人数。
  专家们表示,实行手机实名制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可以为管理部门追查短信来源提供手段,并对发送非法短信者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有利于从源头上堵住有害短信。同时,能在很大程度上较完整、真实地保留客户个人信息,为公安部门侦破未来不确定犯罪提供方便。
  然而,直到今天,手机实名制仍然“只闻楼梯响”。张国兴说:“手机实名制压根就没有启动,这两年也没有什么进展。当时主管的是信息产业部,现在主管部门变成了工信部,这个事情也一直没有再提。”
  由于缺乏统一始终的管理办法和实施制度,一些通信运营商的代理商在出售手机号码时,不严格查验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随意匿名购买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一个隐身作案的电子平台。特别是随着一些在购买时无需身份登记,使用时无需识别用户的预付费手机号码广泛使用,更让一些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他们利用这类手机以手机中奖、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发送欺诈性信息,散布谣言、恐怖信息,发布色情、赌博以及卖假证、假药、枪支、赃车等违法短信,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犯罪手段,从而成了社会公害。

  手机实名还需迈过多道坎

  手机短信属于点对点传播,具有方便快捷、隐蔽性强、成本低廉的特点。这种情况下,手机用户资料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为一旦发案公安机关难以追查留下隐患,也使得以手机为平台的犯罪有恃无恐。12321网络不良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达12.44条,比2006年增加了4.15条。
  近一时期,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移动运营商的3G大战硝烟四起。业内专家提醒,今后一段时间,各大运营商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在客户争夺大战中,更难保证各项管理规范的逐一落实,这很有可能为今后留下更多麻烦和隐患:谁也无法预料那些无孔不入的手机诈骗团伙,会在3G的平台上“创造”出什么样的新花样引人上当。
  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白雪洁说,全面强制实行手机实名制将有利于治理当前不良短信泛滥的现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通信业内人士透露,手机实名制真正全面得以推行,关键还在于运营商能否迈过“利益”这道坎。
  一方面,由于各大运营商竞争激烈,正加紧把尽可能多的用户网罗到自己的阵营中来。如果都监管严格、坚持一样的把关尺度还好,一旦有的运营商为了扩大用户群、增加业绩放松管理,势必引起连锁反应,实名制仍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实行手机实名制必然带来成本上升,很可能出现市场份额降低、利润下降的情况,这也成为实名制实行的最大阻力。
  白雪洁指出,实行手机实名制,如果仅仅停留在部门要求上,那运营商和代理商往往会站在自身利益角度,而不会过多考虑自身在这个问题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手机实名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上,起码是行政法规,对运营商和代理商行为以及违规惩罚进行明确规定,这样才能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威慑作用。
  专家们还提醒,在出台有关实名制政策时,必须有用户个人信息保密制度作保障,譬如中间渠道商的信息保密责任规定、用户资料查询的授权规定等,对相关企业泄露个人隐私进行法律约定,以充分保护用户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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