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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钢铁第一炼钢厂转炉饱和蒸汽余热电站(国内第一座转炉低温余热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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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集团昆明钢铁第三烧结厂余热电站(国内第一座完全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烧结低温余热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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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工程余热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内单一项目投资额最大、规模最大综合型低温余热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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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集团昆明钢铁第四烧结厂余热电站(国内第一座同时提供蒸汽及热风烧结低温余热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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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炉烟气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世界第一座电炉烟气低温余热电站)。 |
这是一个只有60人的公司,规模小;正式成立还不到三年,“岁数”小。尽管如今它在工业余热发电领域内创造了若干中国第一,也赶上了国家鼓励支持节能减排的“基本面”,但它仍然一路艰辛。“两年多来,我们折腾的,其实就是把一个个专利技术真正实现产业化。”一个专业技术公司的产业化过程,一个小公司的成长,竟是如此不易,充满困惑、挣扎与突围。这只“麻雀”,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有“解剖”价值。 这个企业叫北京世纪源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下属、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个从事工业余热余能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
“像夜行在茫茫大海上的一艘孤船”
钢铁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同时也是一个高耗能的产业,每年不仅消耗大量的煤,而且生产过程中有大量低于300℃至400℃的中低温余热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回收利用。发展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将中低温余热转化为电能,已成为钢铁工业节能降耗的有效途径之一。 要说世纪源博的核心技术优势正在于此。技术总监、中科院研究员陈恩鉴告诉记者,他们自主创新的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从水准上说,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一流水平,“国内钢铁厂烧结线的第一个余热发电站,建在马鞍山钢铁厂,全套引进的是日本技术,装机容量1万7千多千瓦,但长期只能发电9000千瓦左右;而去年12月,我们为昆明钢铁第三烧结厂做的项目,设计的装机容量为5000千瓦,实测为5340千瓦,分担到单位发电量,比日本多发30%的电能,而且比进口设备便宜。”陈恩鉴的口气里充满自豪。这项技术还有个重要特点是适应性强,烧结、转炉、电炉炼钢的都可以使用,行业应用范围广。 抱着这么个“金娃娃”,干的又是利国利企、多方共赢的好事,事业焉能不兴旺?然而,现实比他们想象的严峻得多。 公司2006年8月成立,
“2007年,是我们最茫然无助的一年。寻求不到任何帮助,像夜行在茫茫大海上的一艘孤船,真有放眼一望、前途莫测的恐慌。”公司掌控“家产”的财务经理粟涛回忆说。
“所有的钱都砸进去了,实在做不动了”
理论上讲,余热发电既节约了热能又减少了污染,企业一定欢迎。没想到,到企业一跑,满不是那么回事。 虽然国家已经开始鼓励节能减排,但当时的节能指标是按照万元GDP能耗来考核,这种弹性指标在当年钢材价格很高的情况下很容易完成。所以很多钢铁企业虽然节能减排的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上没多大积极性。那是两三年前,在钢铁企业内部,扩张始终是第一位的。有了资金,钢企首先想的是扩大产能。“你想想,钢企都是大盘子,一吨钢材几千块,节能减排后吨钢才降低二三十块的成本,他们看不上。”公司总经理李继进介绍。 企业不愿干,怎么办?讨论、再讨论,反复研究各种商业模式,四处游说、推销,最后在没有企业愿意掏钱的情况下,只得借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寻找突破口。这个模式,是根据预期收益进行分配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说白了,就是我们出钱给他们干!他只要在厂里给我块地,我来建,不要他投一分钱,等电站建成了,发电了、赚钱了,再通过逐年收电费分成的方式来回收投资。”这意味着,所有的风险都自己扛。不说投资大、回收期长,万一技术不过硬,发电量上不去,收回投资就有很大风险。李继进他们分头去找汽轮机厂、发电机厂、锅炉厂,试图说服他们共同垫资来做,分享长远收益,同时也减轻资金压力,结果这些国有大厂家,没有一个肯干——“没有一个有长远打算,谁愿意收益让后来者分啊。” 一个小企业要拿出所有的钱,独自承担所有的风险,这种方式,“感觉是个无底洞”。李继进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后怕。“所有的钱都砸进去了,实在做不动了。” 好在技术过硬,前面的项目开始显示示范效应,有企业愿意掏钱做了。这就是他们叫做“EPC”的模式,也就是业主出钱,他们对工程总承包。因为是总承包,所有的成本都是他们承担,采购这个环节就显得很重要。“采购难死了,整天打架!”李继进毫不掩饰,“业主是国企大老板啊,你跟他说这个又好又便宜,他不行,非得要那个,指定你买,怎么办?他是甲方,得罪不起呀!” “算了,采购有利可图,你们去图吧。我不要了,行不行?我就赚个技术钱,只做技术服务。”他们给陕西东岭集团做锌业饱和蒸汽余热发电项目,用的就是这个模式。东岭集团是家民营企业,“施工、土建、采购……每个环节都精打细算,他们愿意自己拿钱做余热发电,因为余热不用就浪费了,他们心疼。要说节能减排,民营比国企认识还要到位。” 这个模式、那个模式……最后衍生出十几个模式,“说的好听一点,是创新商业模式,实际上,全是被逼出来的。只要用到我,不管多大多小,我就服务。服务嘛,就得笑眯眯的!”从2007年1月开始,世纪源博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模式已在全国许多城市推广开来,开发了数十个项目(见左图)。
一个小公司常常遭遇的融资悖论
做一个5000千瓦的电站项目,平均要投入4000万元,对于这个做“大”项目的“小”企业来说,最卡脖子的当然还是钱! 没办法,只好找银行。“找了八家银行,没一家愿意贷。理由就是资产规模小、成立时间短。要担保、要抵押、要资金,我都没有。”李继进苦笑,“我一个小公司,刚成立没多久,连房子都是租的,我拿什么担保、拿什么抵押?反过来说,如果我都有了,还要你干嘛?” 无疑,这正是一个小公司常常遭遇的融资悖论。 国内银行爱答不理,海外的、民营的风险投资商却蜂拥而至。“新天域资本、红杉资本中国基金、鼎晖创业投资、美林证券……有名的、顶级的风投都来了,有几家还拿出了非常正式的方案。对了,连美国雷曼兄弟都闻讯而来呢。”好容易“牛气”一把的李继进笑了。“他们嗅觉灵敏,知道是个好东西,但对等条款很苛刻,憋着要吃掉你。” “包括世界银行有一笔支持EMC的资金担保项目,委托我国财政部管理。但真正要申请时,还需要你提供‘反担保’。那还不是一样吗?”粟涛说,那个时候,真是愁死了。他是学财务出身的,把所有的个人关系和资源都用上了,到处找钱。 天无绝人之路,他们当时聘请建行做财务顾问,并最终在建行的引荐下,找到财政部下面的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河投资同意作为战略投资者,由此获得了宝贵的4000万元的第一笔战略投资。 说到钱,国家有节能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但这笔资金,必须由大型能源企业来申报,像世纪源博这样的小公司根本不在序列内,没有任何渠道可以获得国家支持。就拿他们做的EMC模式来说,在国外这是专门用来做能源产业的节能减排项目,都是有专项的政府或公益基金提供资金来源,不用技术公司自己跳出来砸钱。 “感觉有时候我们在替政府整合资源,推行节能减排。”粟涛年轻,说话很直接。“卖锅炉的都来了!这不可笑,反而很可怕”。 “作为我国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钢铁工业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世纪源博的控股方、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院长胡萍说,按2007年我国上规模钢铁企业炼钢量折算,其余热发电量可达230万千瓦的水平,再加上水泥、冶金、石化行业余热发电市场,市场空间高达400亿元,同时还达到减排目标。因此,其经济、社会效益十分巨大。 正是因为这个巨大的市场诱惑,这两年,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涌入余热发电领域,不少过去的设计院、设备供应商都转型做这行。“都想利用自己的优势进入,有的靠关系拉项目,有的拿其他行业的经验进入钢铁行业,卖锅炉的都来了!”见记者笑,李继进很严肃地说:“这不可笑,反而很可怕。随着政府支持、补贴提高、企业节能减排考核难度加大,这个行业肯定会越来越热。这本来是好事。但如果在技术上没有一个强制的国家标准,很容易出现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情况。就拿余热发电效果来说,有的只有标定发电量的一半,有的需要二次补燃,这就会造成能源的二次浪费!”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专家、企业,研究并设立余热应用的“节能减排技术标准”,提高行业门槛。 现在,国家对钢铁企业的吨钢综合能耗有了新指标,要求吨钢综合能耗不能超过620千克标煤,这个标准是钢铁企业的一级清洁标准,比以前要严格多了。“这当然对我们是利好,因为我们自身的利益目标与国家的大政目标是一致的,这叫天时吧。”李继进笑着承认。“但是,”他话题一转,“要从根上说,钢铁企业要达到节能减排目标,必须首先从工艺流程的设计上开始改革。现在的工艺流程设计根本没考虑能源余热利用,完全靠我们这些余热发电企业跟在后面打补丁。”李继进他们几年来跑遍了国内的大小钢铁企业,其中上海的宝钢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们去考察了许多次,发现没什么可做的了。为什么?宝钢引用的是日本的生产线,设备先进不说,最重要的是,它从生产流程的设计上就充分考虑了余热余能的利用,能源利用得很充分,所以完全不用再去改造利用了。”李继进建议,国内的钢铁设计院可以在整体设计时考虑余热利用,如果没有专业力量,可以在主工艺设计时留出一块让专业机构进行配套设计,这样整个生产流程会更科学更环保,也更经济,同时进一步提高能效。
[相关链接]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节能法》的公布和实施确定了节能在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能源中长期规划纲要(草案)》
国务院2004年6月30日讨论并原则通过《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草案)。该纲要强调要在全国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发展节能型经济,建设节能型社会。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7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1%、20.5%、5.3%、0.9%、6.8%和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使节约资源成为我国基本国策。规定了一系列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等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