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已经成为目前中国家电制造厂商最具诱惑力的市场蛋糕。据测算,农村人口每增长一元的消费支出,可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两元的消费需求。全国2.3亿农户对任何家电产品的普及多增加一个百分点,就可增加238万台(件)的消费需求。 然而,从当前实施推进中的家电下乡情况看,一些地区出现某些不法厂商借机浑水摸鱼,想方设法把积压、滞销或应淘汰的商品倾销到农村市场。这些短视行为,对家电下乡政策的推行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因此,需要警惕农村市场成为家电次品的倾销地。 我国现阶段在政策层面还未就家电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出台更完善的法规,目前只有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对于超出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故障等质量问题,其维修和更换都需要由消费者买单,企业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一些在设计上存在缺陷、在制造环节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如果在农村市场上流通后,将大大损害农村消费者的利益。有鉴于此,有业内人士提出,应逐步推行欧美国家多年前实施的产品质量召回制度,对于在正常使用期限内的产品,如果因质量故障和设计缺陷等问题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应由生产厂家无条件召回,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或进行换货甚至退货,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家电厂商要进一步细分市场,推出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培育农村市场销售渠道。 家电下乡是政府一项长期的支民惠民政策,家电厂商必须以自己的诚信去参与家电下乡工程。前期的首要工作是培育市场,而不是一味谋取盈利杀鸡取卵。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获得农村市场持续可靠的市场销售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