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LNG接收站项目签署合资经营合同
2009-03-17 记者:陆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旗下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在北京共同签署了江苏LNG接收站项目合资经营合同,三家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LNG产业,建设江苏液化天然气项目。
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中石油持有合资公司55%的股权,太平洋油气和江苏省国信集团分别持有35%和10%的股权。这是中石油首个与外商合资建设的LNG接收站,也是继广东大鹏LNG项目之后,中国第二个拥有外资股权的LNG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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