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三令五申取消优惠电价的背景下,自去年三季度开始由西部省区推出的新一轮优惠电价政策让业界震惊。尽管受舆论压力这场历时短短三个月“优惠电价风波”正在逐渐平息,但其所引发的影响却远未消散。
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孙耀唯、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胡兆光等专家认为,由地方政府集体发起的这场“优惠电价风波”,无疑是对我国电价政策的一次挑战,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亟待改革。
西部八省区齐推“优惠电价”,“保增长”激活“高耗能”
从2008年三季度开始,一场由西部省区悄然发起的新一轮“优惠电价风波”引人注目。 此轮优惠电价政策的“始作俑者”被指认为是内蒙古自治区。“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自治区经济稳定发展”,这个区率先从“优惠电价”入手寻求突围路径。 据了解,内蒙古先以《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之名上报国家电监会,在获得电监会“原则同意”的批复后,旋即下调工业用电价格:铁合金、多晶硅等7种高耗能产业的生产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下浮0.08元/千瓦时;黑色金属冶炼、有色冶金及深加工企业下浮0.045元/千瓦时。此优惠电价实施期限为3个月,自2008年11月17日起,2009年2月17日止。 紧随其后,青海、宁夏、云南等西部省区迅速跟进,相继下调了工业电价;陕西、甘肃、广西等地纷纷效仿,分别以政府文件或口头约定的方式推出优惠电价政策;进入2008年12月,四川省也以“电价扶持”的形式,出台了优惠电价。据不完全统计,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对高耗能产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的省区已增至八个。 这些省区的优惠电价政策,大多采取由电网、电厂和煤炭企业等多方共担的方式降低电价。比如,宁夏决定:对铁合金、电石行业生产用电优惠金额,由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区内各火力发电企业、政府共同承担;陕西则由电厂与电网共同承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西部省区集中推出的针对高耗能产业的优惠电价政策,目的都是为了“保经济增长”,都属于地方政府在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深情势下采取的“应急之策”。虽然短短几个月时间,却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纷纷起死回生。 据了解,在优惠电价政策刺激下,内蒙古乌海市原有的20多家停产高耗能企业均已恢复生产,其中铁合金企业4家、电石企业14家、氯碱化工企业2家、黑色金属冶炼企业1家。来自宁夏的消息则显示,2008年12月份,宁夏全区103台电石炉已有60%以上开始生产,石嘴山市有15家29台炉在生产,中卫市有7家8台炉在生产,吴忠市有3家4台炉在生产,其余19家60多台炉正在准备恢复生产。
国家“三令五申”取消优惠电价,西部省区为何“抗命不遵”
众所周知,国家为了调整工业结构,有利于节能减排,曾三令五申取消优惠电价,扼制高耗能产业发展。而且,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在取消优惠电价上的积极性,国家甚至动用了“财政杠杆”——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三部委发布通知,在重申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基础上,明确“差别电价收入将不再上缴中央国库,而是进入地方财政,用于节能减排。” 在此背景下,西部省区地方政府为什么依然冒着“抗命不遵”的风险集体推出优惠电价政策呢?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胡兆光博士分析说,我国西部省区曾以资源优势、电价优势、劳动力优势和土地征用成本较低的优势,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高耗能产业投资者的“青睐”之地,进而形成了以高耗能产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近年来,国家取消优惠电价政策后,高耗能产业利润大减甚至出现亏损,西部省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国际市场上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工业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下滑,价格和成交量已难以维持大部分生产企业的正常运转。来自宁夏的统计数据显示,进入10月份,宁夏80%以上的铁合金、电石企业减产、转产和停产。宁夏经委主任王永耀说:“受金融危机影响,宁夏高耗能行业现在正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对宁夏工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严重影响宁夏的用电量和就业。” 愈演愈烈的国际金融危机,让西部经济雪上加霜。胡兆光说,“作为能源电力富集区西部省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是电力外送即西电东送。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国电力需求出现下滑,特别是在进入第四季度以后,电力需要和发电量逐月出现负增长。如何给富足的电力寻求出路,成为困扰西部省区一大难题。” “而中央政府出台的旨在保障经济发展的4万亿元投资拉动政策,为西部省区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胡兆光说,特别是先期启动的1000亿元投资计划,以“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而迅速显现了拉动效应,市场对高耗能产品需求日渐增大。西部省区借此时机出台优惠电价政策,陷入困境的西部高耗能企业由此激活,重现生机。
“优惠电价风波”引发关注,专家呼吁我国电价机制亟待改革
国家发改委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按照我国目前电价形成机制,电价政策由中央政府管理,电价的调整应该由国家政府部门(国家发改委)统一出台政策。” 由是而言,西部八省区集体出台高耗能产业优惠电价政策,显然是对国家电价机制的一种“挑战”。但记者注意到,作为我国电价管理最高机关的国家发改委,对此却似乎选择了“沉默”。记者在详尽查阅了国家发改委政府网站后,未能找出针对西部八省区的此次优惠电价政策的任何公开性表态。不过,来自坊间的消息称,实际上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对此已表示了关注,并通过私下打招呼形式予以制止。 同时,人们注意到,此轮西部省区优惠电价政策基本上属于“试探性”短期行为。比如内蒙古实施优惠电价的时间为三个月,截至2月17日已到期;而青海、甘肃和宁夏等地也会按期限取消电价优惠政策。 此番“优惠电价风波”或将逐渐平息,但专家认为,其带来的影响却并未结束。 国家能源局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担心,地方政府“越权”降低电价的做法,打乱国家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连续性,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甚至在激活部分陷入困境的高耗能企业的同时,有可能导致整个高耗能产业死灰复燃。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告诉记者,“我个人认为,西部省区在没有得到国家发改批准的前提下,擅自对高耗能产业实行优惠电价是不合适的。这对节能减排工作不利。” 胡兆光、孙耀唯等电力专家认为,此次“优惠电价风波”,对我国电力价格体制改革意义重大。 “站在国家整体角度考虑,此次优惠电价风波,既不利于节能减排,也不符合国家电价政策。但如果站在西部省区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此次优惠电价风波虽然不值得提倡,但却是可以理解的。”胡兆光说,“这也许就是国家发改委为何至今没有公开表态的一个原因。” 孙耀唯告诉记者,西部八省区根据当地经济形势,推出优惠电价政策,实际上传导出一个来自地方政府的声音——当前我国电价形成机制亟待改革。“国家应顺应市场需求,加快电力改革步伐,理顺输配电价格,允许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以谈判形式确定电价。”孙耀唯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要走市场化道路,而电价市场化则是整个电力改革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