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继续顺延执行煤炭价格干预措施
    2009-02-05    记者:李晓玲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4日电 为了保证新疆煤炭市场正常供应和煤炭价格稳定,新疆发改委将继续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记者从新疆发改委了解到,今年将继续要求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地方煤矿,5000大卡/千克的发电和供热用煤出矿价格,南疆及哈密不得高于110元/吨,其他地区不得高于120元/吨,发热量每增加或减少100大卡/千克,出矿价相应提高或降低3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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